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惠州考区延考考生毕业登记办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1、仅限符合毕业条件的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惠州考区延考考生办理本次毕业手续,不在上述范围内的考生提交的毕业申请不予受理。
2、考生于2017年1月1日之后所取得的成绩不能用于本次毕业申请。
二、办理时间:
网上毕业申请:2017年2月11—16日
考办现场初审:2017年2月15—1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三、办理毕业初审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七楼702室
四、办理步骤:
1、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2月8日—10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查验,待省考办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具体信息请浏览省考办《开云(中国)前置学历登记信息情况的说明》(http://www.stegd.edu.cn/selfec/main/gg20160422.jsp)。
2、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可通过忘记密码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 http://www.stegd.edu.cn/selfec)。
3、通过系统“毕业管理”模块,选择毕业申请,申请前考生先确认本人的基本信息,如果基本信息不完善,可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进行修改补充。
4、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按要求提交申请并选择初审市(县)(惠州市初审县区:惠城区 1302),最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用A4规格的打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注意该表正反面需打印在同一张纸上),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然后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背面的“本人简历”,并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在“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及有关材料到市考办规定地点办理现场毕业初审。
五、办理毕业初审所需材料(所需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A4规格复印件):
办理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
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考,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如果成绩材料须从工作单位或原毕业学校复印,必须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申请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除规定材料外,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申请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六、考生申办毕业初审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
1、申请本次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更正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2、市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是对考生毕业材料的进行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由省考办进行最后的审核确认。
3、领取毕业证书时间为:2017年5月,具体信息请留意惠州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hzkszx.com)的通知(毕业证书需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
惠州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