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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云(中国)开展2023年惠州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自查自评、自愿申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查推荐,市教育局审核确定,拟认定惠州市惠南学校等23所学校为2023年惠州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校”。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若对拟认定学校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思政法规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联系人:张华东,电话:2671101。电子邮箱:hzjyszfgk@huizhou.gov.cn。
附件:拟认定2023年惠州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校”名单
惠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拟认定2023年惠州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校”
名 单
(共23所)
一、惠城区(3所)
惠州市惠南学校
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小学
惠州市中堂小学
二、惠阳区(5所)
惠阳区凤凰山学校
广东惠阳高级中学
惠阳区淡水第六小学
惠阳区沙田镇中心小学
惠阳区淡水第十小学
三、惠东县(4所)
惠东县实验幼儿园
惠东县平山中心小学
惠东县稔山中心小学
惠东县新徽学校
四、博罗县(3所)
博罗中学中洲实验学校
博罗县杨村中学
博罗县湖镇中心小学
五、龙门县(3所)
龙门县龙门中学
龙门县永汉中学
龙门县龙城第一幼儿园
六、大亚湾区(2所)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第一小学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
七、仲恺区(3所)
惠州仲恺高新区第六小学
惠州仲恺高新区第二小学
惠州仲恺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