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开展惠州市市级教师培训网络培训 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高等师范院校和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开云(中国)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加强“十三五”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继函〔2017〕27号)等文件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教师培训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公开遴选惠州市市级教师培训网络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项目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市级教师网络培训
(二)培训对象:全市高中教师,市直初中、小学教师
1. 高中教师。涵盖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共15个学科的教师。
2. 初中教师。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共14个学科的教师。
3. 小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品德与社会、综合实践、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的教师。
二、申报范围
近三年承担过广东省省级或惠州市市级中小学教师网络专项培训任务的高校或培训机构。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培训平台功能要求
1. 拥有独立的远程培训平台,有工信部备案ICP、公用网络IP地址和域名, 功能完善,界面友好,运行稳定。
2. 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服务器、带宽、并发承受能力、视频点播、浏览速度等方面能够满足1万人以上规模的远程培训需要。网络研修社区应同时满足电信网和教育网带宽接入,具有不少于100M的独立带宽,页面打开平均速度小于5秒,视频浏览速度≥256kbps,支持并发在线用户数≥2000人。
3. 教学支持功能:能够呈现多种形式的教学内容,能够支持视频、阅读、讨论、作业、小组协作、工作坊等教学活动,能够以多种渠道实现各角色间的有效沟通,能够对教学过程实施有效干预及控制,能够通过设定不同活动的权重支持过程性评价,能够为用户提供课程的反馈和评价功能,具有良好的统计功能,能够及时为学习者和培训主管部门提供教师培训情况统计数据,能够根据需要调整培训内容和流程。
(二)培训支持服务能力
1. 机构应该具备专职的培训管理团队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流程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科学健全。
2. 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经验丰富、专兼结合、学科完备、结构合理、熟悉中小学教学实际,能有效指导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的高水平教师培训团队。首席专家水平高,学科专家需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应不低于50%。
3. 机构应该按照教学实施的实际情况组班开展教学,并按照每100名学员配备不少于1名学科指导教师。
4. 机构应提供《学员学习指南》、《辅导教师手册》、《管理人员手册》电子或纸质文本和相应的视频操作动画,以方便相关人员掌握平台操作,熟悉学习与管理要求。
5. 机构应按照每20学时一次的频率,组织相关专家就教师学习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富有针对性的答疑。
6. 机构教学平台应在满足平台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提供24小时的客户服务,解答教师疑难问题和技术故障。培训平台出现问题时,保证在8小时内恢复正常,并制定各类情况的应对。
(三)具有丰富的远程培训经验,熟悉我市教育教学情况,培训效果好,认可度高。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惠州市市级教师培训网络培训机构评审申报书》(见附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近三年承担广东省省级中小学及惠州市市级网络培训项目的证明材料、网络平台功能及支持服务条件证明材料(如服务器清单、带宽租赁协议、ICP证书等)。
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组织评审
我局组织专家依据《惠州市市级教师培训网络培训机构评审条件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分,评审专家组根据申报单位评审评分情况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向我局提交评审结果。
(三)申报材料复核
我局根据评审专家组提供的结果,初步确定排名第一名为本项目培训机构。被初步确定的培训机构需要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准备相关的原件到我局进行申报材料复核(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如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则取消资格,由评审评分排名第二的替补,以此类推。
(四)网上公示
我局根据材料复核情况,确定培训机构名单,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公布结果
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我局确定并公布惠州市市级教师网络培训承担机构名单。
五、申报时间
2017年10月18日下午5时前将培训机构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九份)及证明材料送达我局教师继续教育科(邮寄材料以签收日期为准),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各申报单位同时报送远程课程资源的网址和9个帐号。
六、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公平公正,每个法人单位资质仅限在本次申报工作中使用一次,多次使用为无效。
(二)申报机构须提交与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目录清单,以便专家组评审核查。培训管理、技术服务、课程资源建设三个团队的名单另外再用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同时报达。
(三)被确定的培训机构,服务期限为二年。我局根据实际需求,与其逐年签订培训协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对培训机构每年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将继续签订下个年度的协议,继续履行培训工作;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还不能通过的,将被解除本次服务期限内继续服务的资格。
(四)培训费用按照惠州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科联系人:梁敏 ;联系电话:07522261269:电子邮箱:hz_jijiaoke2261072@163.com。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金花街6号惠州市教育局 ;邮编:516001
附件1.惠州市市级教师培训网络培训机构评审条件及评分标准
2.惠州市市级教师培训网络培训机构评审申报书
惠州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