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春季第一阶段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继教〔2018〕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现将2018年春季第一阶段在我局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认定体检安排如下:
一、体检对象
经惠州市教育局现场审核合格并经上级部门复审通过的符合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地点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诊部(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69号。
三、体检时间
2018年4月21日上午8:00—12:00,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按规定的体检时间自行前往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诊部报到、领取体检表、缴费,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二)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
(三)体检费用自理。
(四)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请参阅附件2。
(五)近视者请自带眼镜。
(六)体检前一天晚上应早睡、忌酒,体检当天早晨空腹(禁食、禁水),抽血后方可用餐(早餐自备)。
(七)申请人在妊娠期间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待其孕后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再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八)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人员,在3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于5月8日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的“最新公告”栏和“网上服务”的教师资格栏上公布,申请人可自行查阅。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诊部联系人:赖医生,联系电话:13539239908。
附件:1. 惠州市2018年春季第一阶段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名单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