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考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实施,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防疫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所有考生考前7天非必要不离惠,身处疫情多点散发地区和跨市赴考的考生,需在考前做好“三天三检”等防疫措施。
二、考试当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向考点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或纸质证明均可,下同),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监测)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隔离(监测)期未满的。
(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四)不能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六)不符合我市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的。
(七)其他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认定为不能够参加考试的。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行程卡”,接受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核查。考生要自觉配合完成检查,按规定通道进入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五、考生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须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须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错峰离场。
七、考试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考生需按我市防疫政策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相关措施。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可能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官网(网址:https://www.hzkszx.com/)发布的最新通知信息,以及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详情可查询“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的《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查询),提前做好考前准备,确保安全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