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云(中国)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2015〕161号),同时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云(中国)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文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开云(中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及建设规范的通知》(惠府办函〔 2014〕74号)建设规范,严格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云(中国)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15〕59号)等文件要求,我院专门制定了《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学校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况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14年4月成立。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协调和统筹各部门及时提交和定期更新信息公开材料。
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继续做好校务公开栏、信息发布栏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学校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积极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在学校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信息公开网作为学校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开云(中国)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4〕273号),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开辟了招生信息公开专栏、财务信息公开专栏,并对栏目内容进行充实,及时更新信息。
(三)制度规范建设
为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高效,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制订了《惠州城市职业学院章程》,编印了《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制度汇编》,制定了《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2014-2015学年,为保障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我院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推进重点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4-2015学年我院以门户网站、校园网、学校信息公开栏公开为主渠道,开辟综合新闻、通知公告、院系动态、教学科研等15个消息专栏,主动公开信息累积达276条(含各类文件),通过内网向教职工公开的信息1183条。
(二)信息公开的途径
学院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学院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二是通过编印发放学院校刊、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三是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张贴栏等形式公布信息。
(三)重点工作的信息发布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及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名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我院认真实行“阳光招生”,全面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
2.财务信息。我院在规定时间内在单位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未收到师生或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4-2015学年,全院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评价情况良好,未出现任何持有异议的有效投诉。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接到上级或其他单位转来的相关意见。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一些职能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重视程度各不相同,实施情况不够均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学校成立时间较短,法人登记、注册等还在审批办理之中,对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下一学年,学院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进一步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加强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充实信息员队伍,并对现有的信息员定期加强培训与教育,切实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推动学院信息公开及信息采集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一方面,对于学院各部门和科室、系部中心应该公开的信息通过校园网页、信息公开栏及时予以公开;另一方面,对于师生关心的问题及时通过校园网、布告栏、宣传橱窗等各种途径公开,做到主动、及时、准确。
4.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