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开云(中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开云(中国)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6〕23号)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云(中国)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6]186号)及我院专门制定的《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2015-2016学年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我院认真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开云(中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开范围、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升学院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我院对应《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明确的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进行明确分工,确定责任部门,确保《清单》事项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事项,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方式和流程,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规范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5-2016学年,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不断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研究部署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并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清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5-2016学年我院以门户网站、校园网、学校信息公开栏公开为主渠道,开辟综合新闻、通知公告、院系动态、教学科研等15个消息专栏,主动公开信息累积达809条(含各类文件),通过内网向教职工公开的信息1183条。
(二)信息公开的途径
学院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学院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及微信公众号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二是通过编印发放学院校刊、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三是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张贴栏等形式公布信息。
(三)财务、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在单位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据。积极拓展渠道,及时公开招生章程及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名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干部任命、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严格执行职称评审、新聘教师公示制度,及时有效公开重要的人事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未收到师生或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5-2016学年,全院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评价情况良好,未出现任何持有异议的有效投诉。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接到上级或其他单位转来的相关意见。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院自2014年成立以来只有短短的两年多时间,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摸索着前进,仍需要认真的学习及坚持不懈的努力。
目前,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接下来我们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国家及上级部门发布的开云(中国)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优化全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二是统筹各相关部门,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责任到人。三是完善校内公开工作机制和办法,增强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多元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学院成立时间较短,目前正在对学院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将于2016年底完成。待完成改版升级后,将更全面、丰富的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表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