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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11-09 08:43:36 来源:本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开云(中国)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开云(中国)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云(中国)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6]18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了《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梳理、检查和总结。现根据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形成本报告。
一、信息公开概况
1.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信息公开工作是学院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院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为做好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办负责),负责协调和统筹各部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清单的要求,及时提交和定期更新信息公开材料,确保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部门联动,统筹协调的良好工作格局。
2.强化培训,提高认识。 
学院积极将工作端口前移,深入各部门,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切实提高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各系部与行政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信息公开作为常规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实。
3.畅通路径,拓展渠道。
学院将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栏、微信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属于应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尽早予以公开。除日常信息公开以外,学院还充分利用“教代会”、“来信来访”、“修身行动导师制”活动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通报学院各方面情况,起到了正式信息公开渠道的协同和补充作用,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信息的内容
根据规定,我院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到学院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人事工作、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1)学院基本信息。包括学院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师资简介、学校章程及制定的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及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等。
我院认真实行“阳光招生”, 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学院成立以学院一把手负责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委员会制定学院各项招生政策,招生办公室按照招生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后报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招生部门也及时在学院网站招生网页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简章、上级招生文件、法规以及招生进展情况等与招生相关的信息。
二是我院在全国“阳光高考网” 及时公告招生章程、招生信息,同时,在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刊登招生信息。
三是学院组织4个招生宣传工作小组深入招生地区招生办、高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另一方面,向省内高中学校的高三年级邮寄招生简章。
四是我院选派专业骨干教师负责阅档,选派业务骨干负责录取审核,选派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录取工作。招生部门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情况、征集志愿情况;及时开通录取查询系统并在学院网站公告查询方法;及时向录取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及资助政策;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投诉、申诉、举报渠道和电话。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
(8)其他信息。包括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
2.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学院网站、OA办公系统、微信平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等数据平台分别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二是召开教代会、党委会、党员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支委会、班子会、院务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三是印发学院党委文件、校发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四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院年鉴、校刊、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五是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张贴栏等形式公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院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关注程度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我院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网页上专设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本年度,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接到投诉或举报。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作为我院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替代的,只有进一步规范,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下:
1.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今后,学院将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运用图片、视频等更生动的载体,并加强解读、回应工作。
2.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当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通过固定的信息公开栏和网页上的专栏等传统的渠道公开。今后,我院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微信、微博等渠道的运用,并增加如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信息公开。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项目 链接 说明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未招此类考生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未招研究生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未招研究生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未招研究生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未招研究生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无校办企业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因2016年财务收支未决算,计财处无法提供部门决算报表。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未开设本科课程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12月底才能发布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未开设本科课程
(36)学籍管理办法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39)学生申诉办法  
(40)学风建设机构  
(41)学术规范制度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未招博士、硕士、本科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未招博士、硕士、本科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未招博士、硕士、本科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无相应学位授权点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无合作办学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无来华留学生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正在办理回复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丰富公开的内容,拓展公开的渠道,提升公开的速度,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密切联系起来,推动我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