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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根据《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惠府办﹝2013﹞86号)“本规定施行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且未规定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其具体目录由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在本规定施行后的1年内另行公布”的有关要求,我局对由本部门制定或牵头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本部门统一规定有效期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惠州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有效期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惠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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