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加强我市新任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其尽快成长,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师德水平、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按照惠州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十三五”工作规划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通过培训,帮助新任教师形成科学的教育理念,使其具备履行职责必备的师德水平和职业素养,掌握基本的教学技能。具体目标任务:
(一)培养高尚的师德,对班主任工作和学生工作有较深的认识和了解。
(二)提高中学新任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使我市中学新任教师能更好地掌握信息时代背景下新课程的教学方法,从而提升我市中学新任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
(三)掌握基本的教学技能。采用名师带徒方式,新任教师到指导老师所在学校跟岗学习一周,参与跟岗学习学校的系列教学教研活动,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等,提高新任教师教学技能,以帮助新教师更快更好适应教学岗位,站稳讲台。
二、培训对象、时间和方式
培训对象:2016年新录用到我市中职学校、普通中学任教但还未办理转正的见习期教师,人数约255人。
培训学时:每位新任教师在一年的试用期内要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学习。
培训方式:教育教学实践、网络学习、跟岗学习、专题报告等。
参加新任教师培训的课程设置分教育教学实践48学时,公共课程学习30学时,跟岗学习36学时,通识教育专题学习6学时。
(一)教育教学实践实习环节(按48学时)
教育教学实践主要是指学员一年实习期在学校内的教育教学过程,包括校本培训、担任班主任工作、上公开课、科研实验等。
时间:到学校任教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教育教学实践结束后,填写好惠州市中学(中职)新任教师教育教学实践情况记录表(可在惠州市教育局官网继续教育栏下载),由各单位统一于2017年6月30日前交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科。
(二)公共课程学习(按30学时)
公共课采取网络自主学习方式培训,依托全中国教师教育网开展网络学习。(详见附件1)
时间:2017年3月27日—2017年5月7日
(三)跟岗学习(按36学时)
组建专家团队,实行异校交流,通过师徒结对形式,新教师到结对的指导老师所在学校跟岗学习一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高中、中职和市直初中新任教师跟岗学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
时间: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
各县(区)初中学校的新任教师跟岗学习环节由本县(区)组织安排,制定相关培训计划,于2017年3月10日前发送电子文本到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科邮箱。
(四)通识教育(6学时)
邀请专家或我市优秀教师开设相关专题讲座,全市高中(中职)、初中新任教师必须参加此培训。
三、有关费用
(一)全市高中、中职和市直初中教师的通识教育、公共课程学习、跟岗学习的培训费及指导老师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不再收取教师相关费用。高中、中职和市直初中教师跟岗学习期间的食宿费由新教师所在学校统筹负责。
(二)县(区)初中教师的公共课程学习、通识教育培训费由市教育局承担,不再收取教师相关费用。县(区)初中教师跟岗学习及指导老师的有关费用由县(区)教育局自行统筹解决,市教育局不再下拨有关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收到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到相关学校。各学校和指导老师要在开学后,把新教师培训列入新学期学校工作日程和个人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同时,各有关学校要督促本校新教师积极主动联系其指导老师,使每位指导老师了解掌握所带新教师及其基本情况,确保跟岗培训更具针对性,提高培训的效果。
(二)市教育局将于开学后召开新教师培训启动仪式暨师徒见面会和集中专题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各县(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要提前做好新教师培训启动仪式的准备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会。
(三)各学校校长要亲自负责抓好培训工作,指定一名副校长专门负责,学校负责部门具体落实;要为新任教师成长搭建平台,统筹解决好工培矛盾,积极为新任教师参加培训创设条件,使新任教师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四)新任教师培训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材料(附件3)以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为单位,统一于2017年6月30日前上交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科。
附件:1. 2016-2017学年惠州市中学(中职)新任教师培训公共课程环节具体工作安排。
2. 2016-2017学年惠州市中学(中职)新任教师培训跟岗学习环节安排。
3. 时间安排及上交材料清单。
惠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