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惠州市2014年法治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文化漫画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在心中”。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作品内容
从中小学生的视角,以漫画的形式,通过反映与学习、生活紧密联系的典型事例,表现中小学生对公民和法律的认识与理解,突出体现法治内涵,宣传法治理念。可重点围绕法制公益广告、法律条文释义、法制案例解析、法律机构告白、民主正义讴歌等题材进行创作。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手工绘制,主题突出,富有感染力;
(二)作品统一使用
(三)作品画笔选用方式不限,可单幅可连续;
(四)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
(五)作品必须为无版权争议的原创作品。凡作品参赛,即同意市教育局拥有该作品用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无偿使用权,市教育局不承担因著作权、名誉权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五、活动要求
(一)紧紧围绕“法在心中”主题,结合学习、生活实际,以漫画的形式进行创作;作品以学生创作和制作为主,由相关教师辅导。作品要求形象生动,轻松幽默,画面清晰,富有创意。
(二)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在组织初赛的基础上,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比赛。除大亚湾区选送10幅作品外,其它县(区)各选送20幅作品,市直学校每校选送5幅作品。选送作品于
(三)开展“法在心中”中小学生法治文化漫画比赛活动,是“法治文化进校园”的一个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校”建设进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六、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按小学组、中学组二个组别设奖,每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设指导教师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联系人:李阳景 邮箱Dyk456@163.com 电话:2671101
附件:汇总表
惠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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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 | 指导教师 | 所在学校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