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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中国)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25 16:58:13 来源:本网

各县()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巩固和发展我市“普高”与“创强”成果,推进“争先”工作,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实现“阳光招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开云(中国)做好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27号),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人数。

2014年开始,省教育厅将重点监测高中招生和在校生规模、毛入学率、普职比、生师比等内容。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2014年普通高中(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普通高中、中职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考生做好职业规划教育和指引,引导学生理性报读普通高中和中职、技工学校。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28738人,各县(区)要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实际招生数不得超过上报计划数(见附件),超出部分学生将不能录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

二、推进教育均衡,继续实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

(一)直分比例。

根据《探索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平衡分布模式工作方案》(惠市教〔2010188号)开云(中国)“发挥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作用,引导学生资源均衡配置,缓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省一级以上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均衡直分到初中学校”的要求,继续推进“直分”工作。2013年省一级以上学校直分比例未达到45%的,2014年提升至45%;其他省一级以上学校直分比例不低于2013年。

(二)录取的依据和原则。

1.根据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考生的志愿和中考分数进行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录取。当在同一初中学校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时,则在所分配的名额数内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仍相同,则在所分配的名额数内再按物理、化学、政治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录取。如果考生出现以上情况均相同,则在所分配的名额数内优先录取获得市(县、区)三好学生或市(县、区)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

3. 根据《开云(中国)2014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若干问题的通知 》(惠市教 [2013]277号)要求,考生的地理、生物均达到C级以上,作为广东省一级学校(或本县、区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的资格线;其中1科达到C级以上,作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的资格线。

4.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参考依据。

(三)录取顺序。先以每个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志愿,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进行录取;再对各高中学校余下的计划内招生名额进行划线录取,办法与往年相同。

三、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实行“阳光招生”。

(一)严格执行《惠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办法》(惠市教〔201361号)。要按照该办法的要求,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及办理程序。

(二)严格执行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规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开云(中国)“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包括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要求,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不得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三)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根据《开云(中国)做好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粤教职函〔201427号)开云(中国)“2014年,公办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占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比例降到10%”的要求,2014年我市公办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10%

(四)设置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各县(区)教育局要设置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作为本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控制线,并将最低录取分数线报本县区政府,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 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1.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本地学生(即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的分数不能低于各县(区)确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市直民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另定)。

2.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外地学生(即没有参加我市中考的外省、市学生),要求该生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我市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开云(中国)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异地高考政策,学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市中考满分总分的60%(即学生中考成绩≧中考满分总分×60%)。

(六)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各县(区)、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致中考学生的一封信、校讯通、学校板报、教育局网站、新闻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指导好学生填报中考志愿,对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教育和指引,指导他们报读中职、技工学校,确保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

(七)各普通高中学校诚信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诚信招生。不得以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贬低他人等手段误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向考生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以口头承诺、减免费用、预收学费或定金等形式招揽生源,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方式进行有偿招生,否则,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准备,充分做好与招录新生相关的各项工作。

我国人才需求和劳动力市场存在结构性矛盾,高考即将面临重大改革,高考将向技能与学术两种模式转变。但是,目前依然存在部分学生及家长只愿读普通高中、不愿读中职学校的陈旧观念。同时,我市部分高中学校还存在办学条件比较落后、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各县(区)教育局要重视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加大投入,建设足够的校舍,添置必需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做好教师招聘和培训工作,确保2014年秋季开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中小学教育科,电话22610792280733;电子邮箱:hzjyk123@163.com

 

附件:惠州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解到校任务表

 

 

 

                   惠州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1

附件下载:

惠州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解到校任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