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校园安全
1.校舍安全。学校C、D级危房管理情况;防雷设施情况;校内围墙,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楼梯楼道等容易发生坍塌、踩踏的重点部位;校园周边山体、河流、水塘等容易遭受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其他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管理情况。
2.校车及交通安全。校车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在教育局及交警部门登记备案;是否领取校车标牌;是否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使用是否正常,学校对校车卫星定位的监管和记录情况;校车驾驶员是否有执业资格,有无在教育局、交警部门登记备案;是否建立了校车管理制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校车除年检外,有无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校车上有无乘车学生名册,有无随车老师;校车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带;校车是否有超速、超载行为;校车驾驶员有无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家长有无租用非校车接送学生现象,学校是否提醒家长与租用人签订安全协议。
校园内是否做到人车分流;有无醒目的交通指示和限制标志;学生有无违法骑摩托车、电动车上放学现象;是否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宣传和逃生自救演练情况。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校内各电器电线、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消防设备设施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校内消防设备设施配备、管理情况;违规用电、用火和电线老化等隐患整改情况。
4.饮食卫生安全。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校内商店、自备水源办理水质检测合格证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校内安全管理。低幼儿童交接管理情况;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示证登记情况;危化药品存储、管理情况;学生心理问题监测及疏导教育情况;师生涉毒及涉邪教等情况;师德师风情况;盗窃等情况;有基础建设的学校,施工场地隔离带安全警示情况;校内工程施工、校内实训基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专人值守、与校园完全隔离、安全生产规程执行、生产活动监督等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学生安全告家长书》落实情况。
6.涉校维稳隐患。学校内部师师、师生之间矛盾问题;学校老师、学生与社会之间矛盾问题;征地拆迁、校地突出矛盾纠纷问题等。
7.特种设备设施管理。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节能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
8.教育教学设施管理。体育活动场所、教学器材及设备、健身器械及设备等。实验室、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9.校园内安全保卫设施。对校内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安装的监控设施的技术性能与设备运转情况,以及监控记录和一键报警系统安装情况。学校安全保卫室设立情况,门卫室配备专职保安情况。警用钢叉、长警棍、对讲机、辣椒水、防刺背心、手套等必要的警用器械配备情况(详见附件3)。
10.各类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和教学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特别是防范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校园暴力与伤害事件、群体性事件、地震、食物中毒、公共卫生、火灾、交通等方面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有计划地开展自护自救教育,向中小学生普及治安防范、灾害避险、预防溺水、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常识。
(二)学校周边环境
1.校园周边
2. 校门口流动商贩兜售“三无”食品、外卖食品问题;商店经营者有无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店标志,有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摩托非法营运,扰乱学校周边秩序,危害交通安全问题。
3.校园附近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企业情况;各类活动场地、设施、器材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校园口交通标示标线问题(斑马线是否设置、是否清晰,禁停标志标线、限速标牌、学生出入标志标牌等是否设置、设置是否合理等)。
5.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矫正人员、易肇事精神病人、闲散青少年及有违法行为的信访重点人员。
6.学校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不法行为。
7.学校周边有溪河、水库等危险水域的配合村委会、居委会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或警告标语。
8.校园及周边各类治安乱点,各种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9.可能造成师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
10.可能引发涉校的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三、方法与步骤
(一)学校自查自改(
(二)上报自查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将难以解决的问题汇总后连同照片一起报各县区综治办和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直接报市教育局。安全隐患上报时限为
(三)校园周边联合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排查化解活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重点部位,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县市区教育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学校一线,各学校“一把手”要深入学校各层面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情况准确,数据翔实。对排查出的情况要做出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分析总结。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排查、化解本地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隐患,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把本级的问题推向上级、把单位内部的问题推向社会。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针对不同学龄段学生认知特点,通过主题班会、游戏课、活动课、海报创作赛等方式,在所有班级开展“安全课”活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对每一位学生家长(监护人)开展安全教育提示,宣传校园周边治理情况。结合典型案例普及安全知识,提示家长加强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职责,提高未成年人“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技能,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安全公益活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发挥新闻媒体积极性,形成舆论关注氛围,确保中小学校校园和谐稳定,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良好。
附件:1.校园安全隐患一览表(参考样式)
2.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一览表(参考样式)
3.惠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设施配备标准
惠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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