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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扶困助学工作,扶助一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高中学业,我局与市慈善总会商定,2014年继续在惠州市第一中学设立高中“宏志班”,由市慈善总会安排资金资助“宏志班”50名学生完成高中学业。“宏志班”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招生录取办法见附件。
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中学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及组织报名等工作。
附件:1.惠州市第一中学高中“宏志班”招生录取办法
2.报读惠州市第一中学“宏志班”申请表
惠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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