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公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公办学校教职员招聘考试工作的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市直公办学校教职员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惠州市直属公办学校教职员招聘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公办学校教职员招聘考试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积极组织开展市直公办学校教职员招聘考试工作,严肃认真做好学校教职员招聘岗位设置、编制申请、公告制定、通知发布、报名审核、考试考场、体检、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圆满完成市直公办学校教职员招聘计划目标,聘用一批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职业素养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教育人才,为市直公办学校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考试过程公正透明,“阳光招聘”,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依法办事。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云(中国)转发<开云(中国)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的通知》(惠市人社〔2013〕88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教职员招聘考试工作。
(三)坚持规范程序。坚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试工作,严格进行考试的程序要求。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和笔试、面试关。
(四)坚持严格纪律。考试考场的组织人员、工作人员及参与考试考场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做到坚持原则、履行职责、操作规范、清正廉洁。
三、认真组织考试考场工作
市直公办学校教职员招聘考试工作由学校自主组织,招聘考试的试题命制、组织评委、评卷、登分等各项考务工作由学校具体负责,市教育局加强监督指导、协调等管理工作。为节约人力物力、提高考场效率,市直公办学校可以在同一考场组织考试。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
(一)成立市直公办学校教职员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可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小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成 员:杨炎林(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卢春浓(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杨振浓(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吴祖响(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科长)
吴汉朋(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杨清绪(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邓庆宁(市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钟均宏(市工程技术学校校长)
练伟平(市第一中学校长)
黄津海(市实验中学校长)
黄进添(市华罗庚中学校长)
聂育松(市东江高级中学校长)
李 良(市第八中学校长)
范流灵(市特殊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教职员招聘管理工作。卢春浓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翟惠齐、庄水生、赵惠莹、林兴锐等同志为成员。
(二)成立市直公办学校教职员招聘考试工作纪检监察小组
组 长:刘少军(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李扬明(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成 员:饶丽园、肖树军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市直公办学校教职员招聘工作的职责分工如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直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方案以及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调动等工作,对整个招聘教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教育局对市直公办学校的教职员招聘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统筹协调。市直公办学校负责本校的教职员招聘工作,包括拟定教职员招聘实施方案、招聘公告、考场布置、试题命制、组织评委、招聘考试等具体考务工作。
(四)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考试纪律,以及我局开云(中国)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笔试)考场规则等制度的文件要求,实行校长负责制。对违反考试考场纪律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视严重程度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