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nhtml; content.open(); content.write(prnhtml); content.close(); newWin.window.print(); }
开云(中国)做好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8-22 09:46:51 来源:本网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开云(中国)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建立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简称“高评委库”,下同),为加强高评委库建设,现就做好高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惠州市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下同〕的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

二、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能严格按照我市有关中小学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在中小学校从事同一学科(专业)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即:中学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副高级)教师〕以上职称,并受聘在七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含“双肩挑”人员)3年以上。

(四)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五)优先推荐我省特级教师、名教师、名校长、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对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校长(含惠州市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等人选。

三、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教研员)自荐,或由所在学校(单位)推荐,按要求填写《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和《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名册表》(见附件2A4纸单面打印,一式2份)。

1.县(区)学校(单位)对以上两表所填信息进行审核(《名册表》需汇总)后报送所在县(区)教育局审核。县(区)教育局作为举荐单位在《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汇总本县(区)的《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名册表》,按要求将以上两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2.市直有关单位作为举荐单位,对以上两表所填信息进行审核后,在《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汇总本单位的《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名册表》,按要求将以上两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对所属学校(单位)自荐人员或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按要求录入被推荐人的完整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通过网络提交。(有关网上申报系统的使用方法、申报程序等另文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评委库建设工作,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高评委库入库人员的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推荐入库人选要求:

中学教师高评委:每县(区)3040人,市直有关单位一般不超过25人;

小学(幼儿园)教师高评委:每县(区)一般不超过5人,市直有关单位人数不限。

(三)评委人选应以一线教师为主。各单位应注意评委人选的学科和年龄结构,要尽量兼顾区域、学科间的平衡,兼顾不同年龄层次。同一学校(单位)同一学科(专业)推荐评委人选一般不超过3人。

(四)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请于825日前将《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名册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及推荐高评委库入库人选JPG格式的正面半身免冠电子照片一并报送市教育人事科。

联系人:翟惠齐、黎敏婷。联系电话:2260773

电子邮箱:rsk2260773@163.com

 

附件:1.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入库人员推荐表

          2.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入库人员名册表

   

                                惠州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

附件下载: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