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开云(中国)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我市承担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试点任务。为加快实施《构建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惠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方案》,有效推进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惠民,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为建设惠民之州和幸福惠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工作思路
我市在成功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得到大面积覆盖、初步实现办学条件得到基本保障的基础上,要立足长远,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重心从补齐“硬件”短板转向强化“软件”建设上来,走内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路。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九个一体”(城乡学校结对一体联动,校长队伍一体建设,教师队伍一体配置,教育品质一体提升,德育工作体系一体构建,教育经费一体落实,学校布局一体规划,设施设备一体完善,信息化建设一体推进)为抓手,追峰隆谷,快速提升城乡义务教育水平,力争3年时间,到2013年底初步实现县域“三对等一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基本对等、教学水平基本对等、学生成长指导水平基本对等,学校办学条件基本保障)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构建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惠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方案》,启动实施18个实验项目:
1.制定《学校管理标准化流程参考手册》
2.深化城乡教育联动
3.实施大学区名校托管模式
4.在“两持平一鼓励”的基础上真正实施教师绩效工资
5.建立校长、教师全员技能培训体系
6.建立市级学业水平监测体系
7.生本教育实验及推广
8.探索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平衡分布模式
9.推进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城乡一体化
10.建立符合学生个性发展的成长指导体系
11.实施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
12.推进同标准同运行的信息城乡一体化
13.全面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
14.实行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
15.实行教师(校长)“刚性流动
16.开展县(区)域内片区教研联动
17.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水平评估
18.逐步解决义务教育大班额
三、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
(一)责任分工
市教育局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能,将实验项目分工到各科室,实行分管局领导和科室负责制。其职责:负责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项目的工作方案;负责抓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项目的组织协调、启动实施、检查指导、深入推进;负责跟踪掌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随时做到心中有数和能够提供书面汇报材料;负责报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项目的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根据各股(科)室工作职能,将实验项目分工到各股(科)室,实行分管局领导和股(科)室负责制。
(二)时间节点要求
见附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项目时间节点要求一览表》。
四、工作要求和组织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承担试点任务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是教育关注民生的直接体现,是建设惠民之州和幸福惠州的现实需要。惠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坚持发展成果惠民,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有力推进了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我市于2010年成功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教育部赋予我市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是对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各级应当增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增强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二)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2011年3月前,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惠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交流信息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于2011年3月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三)建立奖励基金,激励先进和鼓励竞争。
一是设立“惠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奖励基金”,奖励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区)、镇(乡、办事处)政府,市、县(区)教育局,以及各级各类学校。2011年4月前制定出台《惠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专项资金奖励评选细则》(试行)。
二是设立“惠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间奖励基金”,奖励市、县(区)和镇(乡、办事处)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个人,市和县(区)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个人,各级各类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个人,社会其他方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个人。2011年4月前制定出台《惠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间专项资金奖励评选细则》(试行)。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
一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联系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宣传我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动向以及取得的新成就和新经验,宣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教育的先进典型,以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是编发内部刊物《惠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简报》,上报省教育厅和有关市领导,发放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和县区教育局及市直有关学校,以起到营造氛围、加强指导、沟通信息、交流经验、表扬先进、总结成果、推进工作的作用。市教育局各科室要注意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教育局要指定人员担任《简报》通讯员(信息员),并负责组建参与城乡结对学校的通讯员队伍,抓好信息稿的报送工作。信息稿要按照“准新闻”的要求,一般应于3天内报送,最迟不超过5天。各县(区)教育局要争取每期有1篇以上被采用,每对结对学校要争取每年有2篇以上被采用。
(五)分析情况,及时总结推进工作经验。
市教育局和县(区)教育局要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定期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会、分析会、研讨会、总结会、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注意发现问题和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初步安排:
——3月,召开“学校管理标准化流程”座谈会。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
——4月,召开实施大学区名校托管模式工作汇报分析会。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
——4月,召开培训工作研究会,做好方案,为学历未达标农村教师学历提高进修、学习搭建平台。市教育局继教科负责。
——4月,召开推进同标准同运行的信息城乡一体化工作研讨会。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负责。
——6月底,前召开人事工作会议,布置有关校长、教师“刚性流动”等工作,便于县区暑假期间着手实施。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
——7月或9月或12月,召开全市城乡教育联动总结表彰大会。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
——10月召开启动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挂牌工作会议。市教育局继教科负责
——11月前,编印《惠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水平评估自评报告汇编》,推动教学管理经验交流。市教育局督导室负责。
(六)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强化各级责任。
一是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督政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县(区)政府要将分管副县(区)长和教育局局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年度考评。
二是市、县(区)教育局要将分管局领导和科(股)室负责人完成试点任务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对完成任务出色的分管局领导和科(股)室负责人,按照《惠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间专项资金奖励评选细则》,评选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怠慢、组织不力的分管局领导和科(股)室负责人采取诫勉谈话、大会检讨、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形式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开展工作检查督导。
——3月,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完善规范化学校“三室一场(标准配备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和运动场)”设施设备。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负责。
——3月,检查和调研县(区)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及开展培训工作情况,重点是督促县(区)做好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工作方案。市教育局继教科负责。
——7月,通报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在《惠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简报》上的信息采用情况,督促各单位加强宣传报道。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
——适时启动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认定工作。市教育局督导室负责。
——9月,秋季开学后,检查各县区小学和初中新生班额达标情况。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
今年是我市实施国家试点项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开局之年,推进我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落实教育公平是我市目前教育工作甚至未来十年教育工作的核心,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切实认真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研究探索,在更高标准上推动惠州市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各县(区)教育局的工作方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