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惠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惠州市教育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市编办)
来信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4楼426室
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收)
邮编:516001
电子邮箱:sbbjdjck@163.com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教育局2016年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云(中国)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大中专办现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设立审批。该项工作已纳入《惠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全年接受群众、团体行政许可申请0项。根据市编办要求,已将非学历高等教育培训机构筹设、设立审批下放审批权限给各县(区)。 (二)依法实施情况。对于受理的申请,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对消防未达标、无消防检验合格证的机构、学校坚决不予通过。 (三)公开公示情况。每年我们都组织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同时在教育局网站上对年检结果予以公示。 (四)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广东省开云(中国)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要求,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年度检查办法,认真开展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年度检查。对在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要求学校进行整改。结合开学、放假、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组织人力对市直学校、校训机构进行逐一检查,对县(区)学校、培训机构抽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五)实施效果情况。在近几年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管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对事不对人,保证了许可的严肃性,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至今没有收到有关许可工作的任何投诉。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目前一些未经许可的培训机构非法办学和招生,而教育局对此类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和制止。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继续坚持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好审批的各项工作。 二是建议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加强对非法培训机构的清查和打击力度,保证培训市场的正规秩序。
惠州市教育局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 序号 审批类别(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 审批事项 纳入审批事项目录(是/否) 进驻网上办事大厅(是/否) 全年业务量 实施过程 监督管理 事项 名称 子项 名称 申请件数 受理件数 按时办结件数 未按时办结数 审批同意件数 审批不同意件数 法定办结期限 承诺办结期限 公开许可实施和结果(是/否) 印发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是/否) 举报投诉件数 举报投诉调查件数 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数 1 许可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设立审批 是 是 0 0 3-6个月 3-6个月 是 是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