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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现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告如下:
序号 |
决策事项 |
是否组织 专家论证 |
承办科室 |
决策时间 |
1 |
惠州市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是 |
办公室 |
6-12月 |
惠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