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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开云(中国)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实施意见(试行)
时间:2012-03-13 11:55:29 来源:本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我市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步伐,进一步推动惠州教育事业实现新发展、新变革、新跨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注重内涵发展和特色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大众化、信息化、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着力打造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为建设科学发展幸福惠州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5年,惠州教育实现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或适当超前,主要指标达到(超过)珠三角平均水平,实现教育公平,成为国家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初步打造成为人力资源强市和南方教育高地的重要节点。建立起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具有惠州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型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具体目标

1、实现教育普及水平现代化。0-3岁婴儿教育参与率50%以上,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0-6岁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接受科学育儿指导,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100%,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97%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9%以上,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7%以上,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0%以上,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以上。实现12年免费教育。

2、实现学校办学条件现代化。建成市、县(区)教育专网。学校100%实现与省基础教育网络互联,95%以上的学校建立学校网站,县(区)资源库建设卓有成效,教师教学资源库和学生学习资源库比较丰富。信息技术的课堂覆盖率达到85%以上。10%以上学校成为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泛实行电子政务。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在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的应用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的人机比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低于61;初中不低于81;小学不低于121

3、实现师资建设水平现代化。95%学校师生比达到省定要求,专任教师100%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综合素质普遍较高,教师学历达到省定标准,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90%100%,初中本科率达6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硕士(或具有硕士同等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比例达到18%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60%以上,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教育技术能力95%达到省定标准,有一定数量在国内、省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名校长名教师,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明显增强。教育行政人员100%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或具有硕士同等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率达到18%以上。

4、实现教育体系结构现代化。教育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各级各类教育彼此衔接,协调发展,学校布点更加科学,规模更加适中,效益持续扩大,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扩大,60%以上公办幼儿园达到省级优质幼儿园办园条件,1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建成省规范化学校,100%高中成为优质普通高中,100%公办中职学校达到省级以上重点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训条件要求,建设1所以上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成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学院)等教育机构办学条件良好,运作规范,能高质量地满足教育需求。3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建立1所特殊教育学校。高等教育的层次、专业和学科覆盖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相关度显著提高。

5、实现教育发展质态现代化。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合理,经费投入稳定,依法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实行职业教育生均综合定额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按省定比例用于教育发展,依法依规征收使用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发展,其中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教师工资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城乡之间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教育教学水平相当,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全面实施,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德育机制。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成效明显,教法不断优化,形成教学特色,80%以上的普通高中学校获得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学生体育课考核合格率、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和优秀率分别达到95%95%30%以上。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得到切实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文艺教育、国防教育得到重视。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近五年中至少有3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积极开展跨国(境)教育科研交流和合作活动。办学行为规范,现代学校制度比较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成效显著。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和利用成效明显。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强市巩固提高工程

巩固提高省教育强市成果。2012年要把10个未创强的镇创建成为省教育强镇,实现全市镇镇皆强镇目标。按照省教育强县(区)、镇督导验收意见,要认真做好对已创强的县(区)、镇(街道)整改和提高工作,做好省教育强县(区)、镇(街道)的复评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强成果。要继续丰富教育强市内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结构优化升级工程

高度重视幼儿教育,坚持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普惠性、公益性原则,加快县城(中心区、办事处)及社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推进居住2000-3000户社区配套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加快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建设,2012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一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行政村拥有一所基本满足幼儿需要的幼儿园(班、教学点)、小学附设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富余师资等资源,发展村办幼儿园、幼教点和其他形式非正规早期教育,形成覆盖乡镇、村的学前教育网络。同时积极创建省、市一级幼儿园。确保全市60%以上的公办幼儿园建成省优质园,确保0-3岁婴儿教育参与率50%以上,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0-6岁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受到指导。

继续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保持100%,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

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新建一批公办学校,增加公办学校学位,继续推动一批高中阶段学校上等晋级,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确保100%的高中成为优质普通高中,80%以上的普通高中学校在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29月建成东江高级中学并开始招生,建成市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启动工业科技学校和农校的整合工作,并推动两校申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市技师学院和中职新城2013年,至少新建成1-2省重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100%的公办中职学校建成省重以上学校,达到省级以上重点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训条件要求;2015年,建成3-5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示范性技工学校。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0%以上,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普职结构合理。

推进高等教育扩容增效。积极筹办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力争2012年开始招生。继续支持惠州学院、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加大对各高等院校在基础设施、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引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等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名牌专业创建特聘岗位建设,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

(三)实施均衡优质发展工程

各县(区)建立完善符合自身情况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推进机制,按照省标准,在学校建设、教职员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用经费方面,适当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缩小城乡学校的差距;扎实推进第二轮城乡教育联动发展计划,建立县域内城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并积极落实,建立客座教师聘请制度,充分利用优秀教师资源;切实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制订并积极实施九个一体的推进计划;建立起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体系;继续实行把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直接分配给初中且每年以5%递增的办法,2013年达到55%2016年达到65%。推进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均衡试点工作,并取得新突破、新经验和新成果。各县(区)到2013年实现三对等一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基本对等、教学水平基本对等、学生成长指导水平基本对等、学校办学条件基本保障)的县(区)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目标,到2016年基本实现市域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继续推行高中教学联盟等行之有效的一盘棋管理,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

(四)实施人才兴教强教工程

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每年9月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月,在全市教育系统组建教育义工团、搭建师德师风展示平台、推行网络家访新模式、开展教师职业幸福感与教师感恩教育专题讨论会等活动,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建立高标准的教师准入制度。从2011年起,新进入的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逐年提高本科学历教师的比例;新进入初中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本科以上;新进入高中教师应逐年扩大硕士研究生所占比例,2015年争取达到15%以上,本科生则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211”工程的师范大学为主。惠州学院要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注意从海归人才中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继续实施新一轮的市十百千教育拔尖人才培养制度,培养并命名一批具有较强引领能力的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和造就一批教育名家。启动惠州市人民教育家培养计划,充分利用中央教科所、北师大、华东师大、中大等培养支持单位的高端平台,通过导师带徒、自主研修、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国内外交流学习等培训方式,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批在广东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惠州市人民教育家。实行对在职教师提升学历的奖励政策,对进入“211工程“985工程等重点高校,参加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学习,顺利毕业者,给予2万元奖励;对进入“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参加专业对口的博士研究生学习,顺利毕业者,给予5万元奖励。继续实行教师校长培养激励机制,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表彰惠州市高中明星校长惠州市十佳校长惠州市首席教师惠州市优秀班主任等优秀教育人才。努力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巩固两持平一鼓励政策(即县域内教师待遇与公务员待遇基本持平、城市教师待遇与农村教师待遇基本持平、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实施成果,建立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与当地公务员同步同幅度增长机制。进一步落实教师养老、医疗、住房等保障制度,按规定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从2011年起,由市财政负担费用,每年对惠州学院和市直公办学校(含中职学校)教职员统一体检一次,各县(区)参照执行。实施中小学校长轮岗交流,完善城镇学校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刚性流动,选派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挂职任教,通过实行五小科教师无校籍管理等途径,解决区域内学校间师资力量不均衡问题。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校长交流、竞聘、进出机制,全面推行校长任期目标制和考核奖惩制。通过一系列培养培训举措,确保全市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90%100%,初中本科率达6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硕士(或具有硕士同等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比例达到18%以上。

(五)实施教育信息传输共享工程

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技术装备,满足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建成县(区)教育专网,实现95%以上学校建立学校网站,实现100%学校与省基础教育网络互联,努力使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机比达到省定标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低于61;初中不低于81;小学不低于121),开足上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加大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力度,建设全市共享的信息化应用平台,建立丰富有效的市级和县(区)级教学资源信息库,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使信息技术课堂覆盖率达到85%以上,提高学生借助信息技术的学习效率,加强教育、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信息技能培训,使95%的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的教育技术能力达到《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建成20-30所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泛实行电子政务,使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在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的应用覆盖率达到100%

(六)实施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工程

加强各级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清晰、明确学校举办者、办学者、管理者的角色定位和权责分配,健全县(区)政府的教育管理机构设置,清晰职责,各司其职。改革教育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县(镇)管校用农村教师统配统管统调的人事管理体制,形成校长、优秀教师刚性流动机制,建立农村师资定向培养制度、新教师录用需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依法、科学、民主、人本、高效、开放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制订出台《惠州市开云(中国)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决定》,20119月起将在全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实施现代学校制度,20129月起,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现代学校制度,实行学校的扁平化、流程化、精细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有效教学,逐步去除学校行政化,着力营造民主、高效、科学、创造、专业、特色的办学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共同参与、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时并举、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鼓励扶持民办教育,促进教育多元化发展。探索名校办民校,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委托管理、兼并重组等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依法保障各类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开放办学程度,建立学校与家长、所在社区广泛参与的稳定合作机制,加强国内外校际交流。不断增强教育法治观念,健全教育法制工作机构,教育执法与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学生依法受教的教育法治局面。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1112月、20144月)

动员阶段的主要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等。

20123月召开全市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创建动员会。加强宣传,使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刻认识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成立惠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出台《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开云(中国)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实施意见》。

2、召开惠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备创建工作联络员,畅通成员单位联系渠道。

3、拟定2011-2015年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各类报道专稿。

各县(区)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等。

(二)实施阶段(20121月-20156月)

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创建工作。

1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县)省级督导验收的时间规划:2013年,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完成省级督导验收;2014年,惠东县、博罗县完成省级督导验收;201510月,龙门县完成省级督导验收。

2、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到正在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的地区进行调研和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把创建工程纳入惠州市、县(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开辟绿色通道;研究解决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中的有关编制、规划、经费等问题。

3、各县(区)落实配套专项资金,按投资计划完成基建项目。

4、市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办公室将《广东省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档案资料目录索引》印发到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上交本单位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创建办做好建档工作,并收集、筛选、整理准备供验收组核查的档案资料(包括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

5、完成申报省、市、县域教育现代化《呈报书》、《自评报告》、《评分说明》(送审稿)、介绍惠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创建的资料片(DVD送审稿)以及介绍惠州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画册资料校本(送审稿),送市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创建任务分解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三)迎评阶段(20157月-201512月)

迎评阶段的主要任务:做好迎接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1201510月前,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惠城区、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先后完成省级督导验收。

2、以市政府名义将《呈报书》、《自评报告》和《评分说明》(终审稿)报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完成教育资料片制作、画册出版等工作。

4、市委、市政府召开迎接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动员大会。

5、准备好督导验收需要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

6、掀起宣传新高潮,积极营造迎接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的良好氛围。

7、认真做好督导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督导验收组对我市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进行督导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一把手对当地教育现代化建设负总责。成立惠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教育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各县(区)委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涉及教育现代化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财政投入、教师队伍、土地使用等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创建日常工作。各县(区)委、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各县(区)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的工作。实行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县域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单位一把手要对创建工作负责,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做好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创建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二)强化资金投入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导、多元投入为补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稳定经费投入,满足公共教育不断增长的经费需求,能为县域教育的现代化提供持续不断的动力和强有力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教育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完善教育投入优先增长机制。实行职业教育生均综合定额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依法依规征收使用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发展。创新教育经费筹措方式,鼓励社会和企业捐资办学,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对创建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和学校信息技术设备等经费,应予以重点保障。市将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创建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

认真落实《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粤办发〔20079号)的精神,严格执行《惠州市县(区)委书记(长)责任考核实施办法》,以加强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由市政府督查办牵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配合,对各县(区)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建立专项督查结果通报制度,提高督导工作实效性。

(四)强化奖惩机制

市政府对成功创建省教育现代化的先进县(区)奖励1000万元。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未能达到创建指标要求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五)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率先垂范,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组织、宣传、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要把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同心协力,研究制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要关心和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举措,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要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了解惠州教育现代化创建进程,并得到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