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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我市2015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省测试办)已全部打印完毕,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尽早领取等级证书,逾期未领取的,作放弃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对象
于2015年7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可以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时间
时间:
三、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地点
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麦地路2号)四楼惠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所需证件及资料
(一)本人领取等级证书须提供如下有效证件及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
(二)委托他人领取等级证书须提供如下有效证件及资料:
1.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
(三)学校集体领取等级证书须提供如下有效证件及资料:
1.学校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开具学校证明;
3.参加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校生名册。
注:学校集体报名的考生不能单独领取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