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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双公示”目录(行政处罚)
时间:2021-10-25 22:24:59 来源:本网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惠州市教育局

行政处罚1

对公办学校未经批准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四十一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2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

1.《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3

对民办学校的资产未与其他资产分开,未设立学校独立银行账号的处罚

1.《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0号)第二十七条。
2.《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5号)第三十五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4

对民办学校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四十二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5

学校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第六十二条。
3.《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五十一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6

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修订)第七十六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7

对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招生办学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修订)第七十六条。
2.《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5号)第三十五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8

对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未将外籍教师、留学生的护照、签证或者就业证等信息报告相关部门的行为的处罚

1.《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第五十六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9

未经批准自行设立、举办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或中小学校长培训班的违法行为

1.《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二十二条。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0

对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或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进行处罚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 1998年3月6日发布)第十八条。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六条。
3.《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九条。

自然人

行政处罚11

对未按法律规定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行为的处罚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9号)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自然人

行政处罚12

对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处罚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二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3

对违规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其它学业证书的处罚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第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6.《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教育部令第20号)第五十八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4

民办学校①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②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③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④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⑤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⑥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第六十二条。
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六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5

对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行为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二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16

对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四十七条。
2.《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教育部令第26号)第五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4.《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