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及秋季目录征订工作的通知》(粤教材函〔2018〕4号)精神,我局于6月28日组织了惠州市义务教育书法教科书(1-2年级、7-8年级)书法教科书选用工作,现将选用工作程序和选用结果进行公示。
一、选用工作程序:一是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惠州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办法》,成立惠州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领导小组和惠州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二是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整个选用过程;三是学科组专家成员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从惠州市教材教辅评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四是采取全封闭入闱方式集中管理,确保选用过程公平、公正和保密。集中教材选用委员会委员和学科组成员召开会议,强调选用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五是书法学科组集中学习相关文件,讨论确定评审标准,按照“个人研读,小组讨论,独立打分,排定顺序”的程序,对送审的5套小学、3套初中书法教科书进行初选,形成学科组的初选意见;六是全体教材选用委员会委员听取学科组组长汇报初选意见,对学科组初选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选用版本。
二、选用结果:经学科组初选,全体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委员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票决,报领导审批,确定选用华文出版社的《书法》(1-2年级)和(7-8年级)为我市义务教育1-2年级和7-8年级教科书版本。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7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来电、来访、来信,反映情况时要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根据;不签署或不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且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电话0752-2260772。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