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nhtml; content.open(); content.write(prnhtml); content.close(); newWin.window.print(); }
开云(中国)再次征求《开云(中国)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 “红黑榜”管理的实施办法 (试行)》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8-06-04 16:15:25 来源:本网

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开云(中国)印发<惠州市联合惩戒红黑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信用办函〔2016〕31号),我局制订了《开云(中国)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红黑榜”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将《开云(中国)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红黑榜”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提交我局法律顾问审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版本在我局网站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5日。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

联系人:古老师 联系电话:2261079

邮箱:hzjyk123@163.com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

开云(中国)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红黑榜”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局法律顾问修订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