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云(中国)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9〕81号)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对我市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开展社会调查,时间截至9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调查活动。
惠州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