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依据 依据《教育部开云(中国)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教育部开云(中国)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提高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创新教师资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对申请人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的考察;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职业入口关;统筹教师队伍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考试方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 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面试备课时间20分钟,回答问题、试讲、答辩时间共20分钟。 (二)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1.笔试内容 具体见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请参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执行。 面试科目: 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 (2)小学面试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 (4)国家未统一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题,根据申报情况,由我省自主命制,学科考试大纲另行制定 四、面试报考条件 参加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惠州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惠州市(以下2种方式可任选一种:人事关系证明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人事(劳动)关系的界定请参阅省教育厅发布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答疑》附件3)。 (四)惠州市内普通高等院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五、面试的基本程序 面试考生完成整个面试考试过程,需经过候考、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备课环节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各年度教师考试面试的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和审核要求、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面试时间和步骤、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等,以教育部、省教育厅通知为准。请参加惠州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及时关注惠州市教育局官网——网上服务——教师资格栏有关通知和公告,并按照要求做好报名、现场确认审核及考试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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