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甩“刀片”出来
再一甩就回去了
一种名为“萝卜刀”的 彩色塑料玩具爆红网络 许多中小学生购买玩耍 当作“解压玩具” 这种玩具虽是塑料制成 实际上却仍具有一定的危害性 日前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 《开云(中国)加强有害玩具教育管理的通知》 其中提到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禁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进入校园 广东省教育厅表示,近期一款名为“萝卜刀”的新型玩具在中小学生(幼儿)群体中走红。该玩具是一种外形酷似胡萝卜的彩色塑料玩具刀,由于该玩具本身具有攻击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又会形成心理暗示,激发孩子暴力倾向,对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为此,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地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让学生(幼儿)认识到“萝卜刀”等玩具的危险性,自觉拒绝“萝卜刀”等危险性有害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 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提醒。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务必选择正规厂商出产的、适合孩子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不要为孩子购买“萝卜刀”等危险性有害玩具。在玩具使用前,要仔细阅读包装上的警告和提醒内容,做好孩子使用时的安全防范。 严格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禁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进入校园,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对仍带入校园的此类有害玩具,要清查封存。被封存的危险性有害玩具,要通知学生(幼儿)家长到学校接受教育,在作出承诺之后可由家长领回,并督促其销毁。 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理。学校要管好校园内商店,不得售卖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要关注校园周边商店,发现有售卖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的,要报告属地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查处。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治理,以“萝卜刀”等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心理暗示等危险性有害玩具产品为重点,加大校园周边商铺和流动摊贩管理力度,一旦发现存在售卖危险性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的,要严肃查处。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于11月10日前,将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反馈省教育厅。 萝卜刀“危险”在哪儿? 别看“萝卜刀”肉肉墩墩、胖胖乎乎的,刀头也是软塑料制造的,直接伤害力不强,但是,它却是不折不扣地还原了管制刀具——弹簧刀(跳刀)——的结构:可以单手操作弹出“刀刃”,并且锁定“刀刃”,还能发出机械结构碰撞的“啪嗒”声。 按照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它属于管制刀具。 因此,萝卜刀的“危险”被深藏于其“原型机”弹簧刀的产品DNA里——隐蔽深、袭击突然。可以说,捅人这项功能深嵌于“萝卜刀”的自锁结构里的。所以,短视频平台上几乎所有有关“萝卜刀”的演绎就是突然甩刀、捅人…… 不仅如此,商家售卖时,还会有意放大、宣扬“萝卜刀”的这种攻击性的隐喻,打出了“看谁不爽就刀一下”“咔咔咔,看我刀了你”等广告语。 用“萝卜刀”捅人,哪怕没有直接人身损害,也足以制种施暴心理暗示,渲染暴力,造成孩子之间的纠纷,扰乱学校秩序。 校园禁“萝卜刀”,也不意味着让“安全主义”以“为你好”的名义盛行,或者要把孩子关进绝对隔绝危险的“无菌室”。恰恰相反,学校发禁令的同时,还需要向学生讲清“禁刀”的理由:哪怕玩具本身的危险性不大,哪怕捅人也不一定有直接伤害,但拿“刀”滥捅人,这就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人格尊严的伤害和犯冒,是不能做的。这也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来源 | 广东普法、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