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1月10日至14日将举行2024年第一次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以下统称春季高考),其中1月10日至12日举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市共有5.9万名考生,在7个县(区)共设28个考点;1月13日至14日举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3+证书”考试),全市共有1.37万名考生,在5个县(区)共设8个考点。
为确保我市2024年春季高考平安顺利进行,1月4日上午,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召开全市考试考务工作培训会议。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各考点通过组织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学习省、市招考部门下发的考务工作材料和政策规定,增强工作人员纪律观念、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
市教育考试中心温馨提示:
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凭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主动接受监考员的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除2B铅笔、书写用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非必需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
入场后,考生对号入座,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本人条形码,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号、座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开云(中国)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