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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职称文件要求,经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本公示文稿,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或者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刘 苗,联系电话:2260773。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
二、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刘正才,联系电话:2890702。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
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邹昊媛,联系电话:2280148。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
惠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