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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职称文件要求,经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2023年度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惠州市麦地路2号)
联系人:刘苗,联系电话:2260773。
2.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科(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
联系人:刘正才,联系电话:2890702。
3.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惠州市麦地路2号)
联系人:邹昊媛,联系电话:2280148。
附件:1.2023年度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3年度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23年度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4.2023年度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5.2023年度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职称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惠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