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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1〕43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10047号提案的答复
钟文宇委员: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进一步深化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建议》(提案第20210047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大力支持全市各高职院校参与全省“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加大对高职院校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我市高职院校加快发展,不断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一、完善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是为了在“十四五”期间不断缩小我市高职院校与珠三角发达城市高职院校的差距与不足,我们将积极推动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统筹机制。由政府统筹,根据人口、产业、经济等因素,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规划调整学校规模、结构、专业设置和师资队伍建设。二是参照国内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配套具体、可操作性强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实施规则,对校企双方在合作中的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
二、加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参与体系的建设
目前,我市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对校企合作的理解有偏差,认为人才培养是高职院校的工作,导致校企合作大多数只为企业单方面选择人才、解决用工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建立我市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运作机制,协调好企业、受教育者、高职院校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目标。
三、建立健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是不断完善生均拨款制度。根据广东省出台的《开云(中国)建立完善我省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5〕225号),要求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目前我市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与省的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根据市财政局意见,我局可结合实际提出增加生均拨款的申请,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完善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增加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增强各高职院校的发展后劲。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和发展职业教育事业,安排了部分高职教育基础设施和校园信息化建设资金,履行救助义务负担了部分院校的债务,并对学校所收各项学杂费等收入全额返拨。如2019-2020年,市财政累计投入约9.95亿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市直相关部门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落实支出责任。同时也将积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形式的经费筹措机制,支持学校发展。三是开发金融产品。近年来,市金融局会同人行、银保监等监管部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包括教育在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有关金融机构加强与我市有关学校对接,为学校提供智慧校园等各类金融服务,并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信贷等方面支持力度。在市政府与省联社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也将教育作为重点支持合作的领域。下一步,我们将对我市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融资等金融服务需求进行收集梳理,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与有融资需求的院校对接,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支持。
四、预留土地,作为学校继续发展用地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意见,该局已编制的《惠州市南四环沿线(科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中已规划有高等院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1/A32),学校后续发展用地可在其中选址,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耿林,226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