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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惠州市拟组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经全市各单位推荐和严格审核形成了惠州市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人员拟聘任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至9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9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hzjyxqk2@huizhou.gov.cn,邮件标题注明“惠州市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意见反馈”字样。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