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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第五十一条规定:“接受职业学校教育,达到相应学业要求,经学校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受教育者从业的凭证。”
根据《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设立权限审批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设立。”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权限审批设立、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制作发放工作。技工学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技工学校毕业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查询,查询网址为: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zaixianchaxun/zscx/。
根据《职业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技工学校学生既可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单招,亦可参加职教高考。
综上所述,技工学校及就读学生与中等职业学校及就读学生享受平等的政策待遇和发展环境。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取得的学业证书均被国家认可。
特此说明!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