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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管理规定,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共同起草了《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教育局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jjjtk@huizhou.gov.cn;
(二)通过信函或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惠州市江北富民路10号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科,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2833562,邮编:516003;惠州市麦地路2号惠州市教育局学前教育与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2287628。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教育局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