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日发布 2016年11月1日实施
一、受理范围
1. 具备转入市直中小学校申请条件的学生。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
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迁移、家庭异地搬迁等正当理由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
二、办理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三、办理机构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构为县(区)级或以上教育部门,我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县(区)级。
1.权责划分(市)
(1)惠州市第一中学等14所市直中小学校在校生的转学审核;
(2)惠州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转学审核。
2.权责划分(县、区)
负责县(区)内的中小学校在校生的转学审核。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 《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
必要条件 |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迁移、家庭异地搬迁等正当理由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 |
五、申请材料
表1 转学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份数 (份/套) | 复印件份数 (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 真实、清晰、准确 | 2 | 0 | 纸质 |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 真实、清晰、准确 | 3 | 0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 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 | ||
受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受理时限说明 | 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如不符合法定形式、材料不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受理。 |
法定办理时限 | 无 |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 无 |
承诺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惠州市市直中小学校转学流程如下,其它县(区)学校参照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入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市直学校直接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需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九、办理地址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惠州市教育局3楼教育科
电话:0752-226107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交通指引:可搭乘2路、3路、4路、5路、9路、10路、11路、12路、13路、14路、19路、23路、25路、26路、27路、28路、29路、32路、33路、36路、38路、41路、44路、45路、202路、203路、206路、208路、209路、236路、369路、k3路、观光1号线、惠大公交快线等线路公交车,在市汽车总站下车,步行至惠州市教育局。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办理进程查询。
电话咨询:0752-2261079
网上查询:http://www.hzjy.edu.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0752-12345 / 0752-2691522
网上投诉:http://www.hzjy.edu.cn/MList.aspx
3.申请人对本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惠州市法制局行政复议科,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5号楼710室,0752-2819093
网址: http://fzj.huizhou.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hzfzj/index.html
行政诉讼: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苏屋墩路12号。邮编:516001,电话:0752-2566516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41号,邮编:516003,电话:0752-27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