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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中小学校学生转学办事指南
时间:2017-08-28 15:55:40 来源:本网

惠州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日发布      2016年11月1日实施


一、受理范围

1. 具备转入市直中小学校申请条件的学生。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

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迁移、家庭异地搬迁等正当理由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

二、办理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三、办理机构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构为县(区)级或以上教育部门,我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县(区)级。

 1.权责划分(市)

(1)惠州市第一中学等14所市直中小学校在校生的转学审核;

(2)惠州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转学审核。

 2.权责划分(县、区)

负责县(区)内的中小学校在校生的转学审核。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必要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迁移、家庭异地搬迁等正当理由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

五、申请材料

表1  转学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

(份/套)

复印件份数

(份/套)

纸质/电子版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真实、清晰、准确

2

0

纸质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真实、清晰、准确

3

0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

受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如不符合法定形式、材料不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惠州市市直中小学校转学流程如下,其它县(区)学校参照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入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市直学校直接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需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九、办理地址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惠州市教育局3楼教育科

电话:0752-226107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交通指引:可搭乘2路、3路、4路、5路、9路、10路、11路、12路、13路、14路、19路、23路、25路、26路、27路、28路、29路、32路、33路、36路、38路、41路、44路、45路、202路、203路、206路、208路、209路、236路、369路、k3路、观光1号线、惠大公交快线等线路公交车,在市汽车总站下车,步行至惠州市教育局。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办理进程查询。

电话咨询:0752-2261079

网上查询:http://www.hzjy.edu.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0752-12345 / 0752-2691522

网上投诉:http://www.hzjy.edu.cn/MList.aspx

3.申请人对本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惠州市法制局行政复议科,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5号楼710室,0752-2819093

网址: http://fzj.huizhou.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hzfzj/index.html

行政诉讼: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苏屋墩路12号。邮编:516001,电话:0752-2566516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41号,邮编:516003,电话:0752-27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