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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0-12-18 12:05:51 来源:本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为惠州教育实现“学有优教”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高质量教育助推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要求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我局在2020年全面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减证便民。一方面,今年我局依据上级文件取消了“延缓入学就医证明、学生休学证明、普通学生跨省转学证明、学生请假证明、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等证明事项。另一方面,今年11月份,对群众办事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群众办事事项43项,清理出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1项,现已依法依规进行取消。

  (二)优化服务方式。我局利用政务服务网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办事环境,以“最多跑一次”为简化标准,将职能部门的办事流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目前,我局共梳理上传行政许可事项26项、公共服务5项。除客观原因不能实现网上办事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可网办率实现了100%。为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根据《开云(中国)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互联互通的服务体系,我局梳理了市教育局电子证照发证目标清单19项及用证事项清单3项,并已上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推进科学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一是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对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文件审核把关。要求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出台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政策把握不准、缺乏法律依据的文件坚决不发,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增强公众参与决策实效。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草案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或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县(区)、各学校、不同领域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程度,切实提高教育决策的民主化水平。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今年,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共2份。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制度,由我局专门法制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同时,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到发布实施,严格按程序制定,按要求报备,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及时在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作用。落实《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开云(中国)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市委办发〔2017〕7号)的文件要求,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教育决策中、编制重大教育发展规划中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教育决策专业化水平。今年,律师顾问为我局提出审核意见共计71条。

  三、加强监督,明确流程,促进文明执法

  (一)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一是扩宽监管渠道。一方面,利用信息化,创新监督方式。组织执法科室利用、执法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梳理事项,完善数据,并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数据,让群众的监督倒逼执法规范化。另一方面,完善指南和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教育宣传工作,印发《惠州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办法》,规范我局官网及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栏管理,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共编辑整理局机关工作动态信息128条,发布公告93条,编辑整理县(区)教育信息107条、学校教育信息395条,政务公开更新215项,依公开申请5项。二是完善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设立统一的投诉中心,建立教育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与新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机制。

  (二)规范执法流程,加强制度保障。一是完善制度文件。我局先后印发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惠州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印发广东省教育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的通知》;二是规范执法流程。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利用执法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善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我局今年无行政执法被诉情况发生。

  四、畅通渠道,维护权威,力促纠纷化解

  (一)畅通信访渠道。根据《法定途径解决信访问题清单》,以法治手段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式,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畅通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等多种信访参与渠道,让群众反映诉求。2020年1月至9月共接到信访件合计2338件,其中省教育厅转办信访件122件,市信访局转办理信访件71件,市“网络问政”事项1759件,12345热线事项364件,来电信访件9件,来信信访件1件,来访信访件12件。

  (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一方面,积极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0年,我局无行政被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做好诉讼准备、案情分析等相关工作。

  五、依法履职,注重学习,强化法治思维

  (一)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注重理论学习,强化法治思维。常态化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机关干部日常学法;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举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开展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培训活动等。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六、完善机制,加强宣传,提升法律意识

  (一)完善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教育局局长及市直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法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落实;成立法制机构。成立思政法规科作为市教育局内设科室,加强业务指导,统筹教育系统普法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我局每年根据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和普法工作的新要求,制定《惠州市教育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惠州市教育局年度普法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全年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决策依据和行动指南。三是建强法治教育队伍。我局每年安排约1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机关干部购买法律资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各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思政课教师为主的校内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落实了班主任、思政课教师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全市100%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市还有各类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1200多人。

  (二)加强宣传。一是突出宪法宣传。通过举办“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宪法在我心中”万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誓仪式、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级板报、宪法日主题班(团队)会、宪法漫画展、宪法知识讲座等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我局在第五届宪法小卫士活动中,全市约有55万学生参与学法考试。二是突出禁毒宣传。组织开展禁毒春联书法征集大赛,组织参加“禁毒杯”首届粤港澳大湾区网球锦标赛(荣获团体第三名),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助力远离毒品陷阱”主题毒品预防教育系列活动,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禁毒工作现场推进会暨学习云南曲靖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先进经验部署会,组织我市高校开展“三个一”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整体提升全市学校禁毒宣教工作水平。利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开展禁毒知识竞赛。三是突出安全宣传。重点针对预防学生溺水、校车安全、校园欺凌、消防、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今年发放防性侵宣传海报3000多套(一校两套);向学生家长发出防溺水安全预警提醒9次,以不同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培训960多场次。邀请惠州市心连心防溺水、马相华交通安全等公益团队开展了校园安全宣讲活动,深入校园进行各类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有效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举办全市寄宿制学校校医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邀请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结防所等专家,宣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治(流感、诺如病毒、水痘、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等知识。

  七、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着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和修订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鼓励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取行政执法证,壮大教育行政执法队伍。

  (五)进一步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制订并执行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根据本局工作实际,针对性地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测试。

惠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