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版
根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市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3年2月8日至2月14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徐研。电话:2280733。邮箱:hzjyk@huizhou.gov.cn。
附件: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市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市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