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惠市教案〔2018〕67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16号提案的答复
杨莲晶委员: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加快我市中小学校游泳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游泳是世界上最受人们欢迎的运动项目之一,它不仅有很强的竞技和欣赏功能,而且还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对强身健体、培养人的意志品德有独特的作用。掌握游泳技能是控制溺水的有效手段,是影响学生一生的运动健身和生存技能。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加快中小学校游泳设施建设的办法和建议针对性强,很有见地。为此,我局组织了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各会办单位的意见,对加强我市学校游泳场地建设和提高学生游泳技能形成了以下工作意见:
一、现状
(一)全市游泳场馆情况
1.中小学校游泳场馆:共有18个。其中,惠城区12个、惠阳区1个、惠东县2个、博罗县2个、龙门县0个、大亚湾区0个、仲恺区1个。
2.学校外公共游泳场馆:共有8个。其中,惠城区2个、惠阳区 1个、惠东县1个、博罗县1个、龙门县1个、大亚湾区0个、仲恺区2个。
3.全市社会机构(含小区)游泳场馆:共有176个。其中,惠城区74个、惠阳区16个、惠东县23个、博罗县33个、龙门县5个、仲恺区7个、大亚湾区18个。
(二)全市学校游泳专业教师、游泳教练(救生员)情况
全市游泳专业教师共有59人。其中,惠城区42人、惠阳区8人、惠东县2人、博罗县2人、龙门县4人、大亚湾区0人、仲恺区1人。除学校外,全市游泳教练员及执牌救生员约有1000名。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在中小学校开展游泳常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游泳自救方法和自救技能,提高生存能力。教育学生不能私自到江河、湖泊进行游泳,必须由家长带领到正规的游泳场所学习游泳;
二是中小学校通过校讯通、家长会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游泳技能和安全的重视,宣传鼓励家长利用课余、节假日时间,带领小孩到有资质的游泳场馆学习游泳,并宣传政府部门对学生学习掌握游泳技能的有关政策。
(二)实施政策引导。
一是将游泳纳入中考体育选考项目,激发学生学习游泳的积极性;
二是每年设立不同组别的中小学生游泳比赛,提高游泳在学校和社会的影响力。
(三)引导社会参与。
一是鼓励学校向社会募捐或谋求赞助,合作建设游泳池,采取“以租养池”的办法,如双休日、节假日承包给社会专营机构作为培训泳池,教学期间归学校使用,作为游泳教学场地,游泳池的相关费用由承包者承担;
二是引导支持游泳专业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租用可拆装游泳池,到无游泳池的乡镇开展游泳教学,空余时间也可向社会开放;
三是联合体育部门加强对游泳社会指导员、教练员、救生员的培训,充实游泳师资队伍。
(四)加大场地建设。
一是鼓励学校在满足体育教学场地设施设备要求的情况下,通过政府拨款、社会募捐或赞助等形式,在空余场地建设游泳池;
二是在今后新建中小学校时,将游泳池建设作为必建项目纳入规划。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利伟文,22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