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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022号的答复
时间:2018-12-26 15:59:3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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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8〕70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20180022号的答复

 

周辉红代表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建议第201800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义务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致力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实现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0%;二是实现教育信息化全覆盖。全市中小学校100%接入了省基础教育网、惠州教育网和互联网,包括农村教学点在内的100%班级都安装了多媒体综合电教平台,实现“班班通”;三是实现“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做到了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彻底消除了因贫辍学。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9.52%,做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四是实现“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依据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等情况划定片区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学生自愿报读。公办和民办学校基本杜绝了通过考试招生的现象;五是实现“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全覆盖。各县(区)全部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我市成为全省第四个100%县(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市。但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仍然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诚如您所指出的仍存在“区域差距、校际差距、群体差距”等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考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入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不断缩小城乡间、区域间、校际间的办学水平差距和群体间享受教育公平的差距,整体提升惠州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一、加大教育投入和适度倾斜,进一步缩小城乡办学条件的差距。

2013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省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要求,连续三年逐年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2015年起,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了1950/年,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了1150/年。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和经费投入,积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在经费安排上适度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确保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仪器设备、运动场地等满足基本教育教学需要,学生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学生基本生活需要。县(区)财政和教育部门在安排中小学校预算时,优先确保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继续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及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并拨付公用经费补助。同时,指导、监管好中小学校强化资金效益意识,勤俭办学,把资金更多用在教育教学活动、教学设施设备添置、校舍维修维护、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和维护校园安全等方面。 

二、全力推进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一)全面贯彻实施《惠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多措并举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巩固提高教师工资福利“两相当”水平,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让更多骨干教师和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且能安教乐教。

(二)全面实施《惠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校长教师刚性交流轮岗机制。

(三)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开云(中国)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总结仲恺高新区作为教育部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要求全市其它县(区)今年推进实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实现城乡教育师资的统筹配置和均衡发展。

三、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示范作用,带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发展。

(一)继续组织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全市有155所城市学校与176所农村学校结成帮扶对子,主要开展以“六个支援”(支援先进办学理念、支援优质师资队伍、支援实用的教研成果、支援农村学校驶上信息化快车道、支援必要的教学设备、支援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送优质教育下乡”活动,让城市学校输出先进办学理念、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管理经验,帮助农村学校共同发展进步。

(二)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多校区、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

(三)开启集团化办学新模式。2018421日,惠城区政府、市教育局委托管理学校协议签订暨揭牌仪式在市第四中学、市田家炳中学举行,标志着我市首个教育集团——惠州一中教育集团成立。日前,市教育局发出了有关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形成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工作方案,通过优化教育资源组合,发挥优质学校辐射示范带动效应,更好地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其中,仲恺区已于2018610日制定了《惠州仲恺高新区学区化办学工作方案》,试行学区管理中心负责制办学模式,每个学区设立一个学区管理中心,承担学区内教育教学管理与指导任务,对学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形成集办学、管理、教研、培训为一体的管理运行机制。学区管理中心不设行政级别,属区宣教文卫办派出机构,人员纳入区教育事业统一编制。将建立共享发展机制,做好“五统筹”:统筹教师资源、统筹课程建设、统筹教学研究、统筹教育资源、统筹家长资源。

四、建立走教制度与因地制宜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相结合,确保乡村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充分发挥中心学校“四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教育教学管理示范中心、教师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科研中心)作用,实施对所属学校教师“一盘棋”的统一调配管理,根据需要安排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五小科教师走教。加大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县域内教师的统筹调配力度,根据学校的教师需求情况,特别是农村学校五小科教师的紧缺需求,通过调剂编制、部分增加编制、定向农村教师招聘、城乡教师交流、临聘教师、与师范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落实省的“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等方式优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确保乡村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惠州市教育局

                         20186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中长,228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