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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8009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12-26 16:00: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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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8〕71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20180091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惠州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开云(中国)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致力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实现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0%;二是实现教育信息化全覆盖。全市中小学校100%接入了省基础教育网、惠州教育网和互联网,包括农村教学点在内的100%班级都安装了多媒体综合电教平台,实现“班班通”;三是实现“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做到了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彻底消除了因贫辍学。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9.52%,做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四是实现“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依据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等情况划定片区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学生自愿报读。公办和民办学校基本杜绝了通过考试招生的现象;五是实现“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全覆盖。各县(区)全部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我市成为全省第四个100%县(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市。但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仍然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诚如贵单位所指出的那样,还存在教育资源分布不够均衡等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整改和开展相关工作。

一、编制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

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开云(中国)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按照“一县一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县(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2年)”。市教育局已先后召开工作布置会和情况分析汇报会。各县(区)已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国土、住建、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进行。目前,各县(区)正在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千人学位数分别不低于40座、80座、40座的标准,统筹考虑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服务半径、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对区域内未来5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时间空间变化情况开展科学预测,对新增学位需求和缺口情况进行分年度、分学段全面测算,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分期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中,将于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加强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

为确保教育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科学合理,市住建局在组织编制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各项法规、技术规范,结合服务人口规模,分区分级落实教育基础设施用地规划,其中由市住建局编制的《惠州市惠城区中小学校布点规划》已于2015年12月发布实施,从城市长远发展角度对惠城区中小学校用地实施整体性和超前性的规划管控,并提出近中期适宜的学校建设用地布点规划,确保教育设施用地的落实。为加强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保证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市住建局于2017年11月开展《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编制工作,目前正在编制完善过程中。待该办法实施后将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把好规划审批关,在建设项目总平面及单体建筑设计图审查中,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落实教育设施,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总平面图、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对项目进行规划验收,同时加强住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管理,确保落实配建教育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

三、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

市国土资源局依照城市规划提供土地,在规划确定为教育用地后,优先将教育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征收盘整报批的力度,优先保障教育用地需求。在土地出让时,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里的规划要求将相关配建学校的内容,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列明,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应履行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以及移交等条款,作为拟挂牌出让地块出让条件之一,切实保障学校项目的建设。在教育用地的审批上,通过提交市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各部门联审联批的形式,确定教育用地方案。 

四、因地制宜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

一是继续组织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全市有155所城市学校与176所农村学校结成帮扶对子,主要开展以“六个支援”(支援先进办学理念、支援优质师资队伍、支援实用的教研成果、支援农村学校驶上信息化快车道、支援必要的教学设备、支援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送优质教育下乡”活动,让城市学校输出先进办学理念、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管理经验,帮助农村学校共同发展进步。

二是部分实施中小学兼并整合。博罗县将罗阳第二小学并入罗阳第五小学,二小作为五小分校区更名为“罗阳第五小学南校区”;将博罗中学老校区(初中部)和育英学校合并为“博罗中学初中部”。惠城区将第五小学并入第七中学,七中由完全中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将第十六小学并入第五中学,五中由完全中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两校合并后均采取“一校两区、统一管理”的办法,实行一套班子管理,统一办学理念,统一招生编班,统一师资配置。

三是开启集团化办学新模式。2018年4月21日,惠城区政府、市教育局委托管理学校协议签订暨揭牌仪式在市第四中学、市田家炳中学举行,标志着我市首个教育集团—惠州一中教育集团成立。日前,市教育局发出了开云(中国)召开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讨论交流会的预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形成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工作方案,通过优化教育资源组合,发挥优质学校辐射示范带动效应,更好地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五、加强教育督导促优质均衡。

一是多年来,我市以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为依据,扎实开展教育督导工作。鉴于《教育督导条例》和《教育督导规定》对教育督导的原则、内容、方法等已作了明确规定,不宜再制定《惠州市教育督导条例》;

二是自国家2012年10月颁布实施《教育督导条例》以来,我市逐步形成了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严格履行教育督导责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功能,在全力推进“争先”、大力促进均衡、努力巩固“创强”成果、积极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2014年以来,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成绩斐然:实现了“4个100%”,摘下了“三块金字招牌”。“4个100%”,即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100%、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100%、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广东省中小学责任督学创新县(区)100%。“三块金字招牌”,即我市荣获“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惠阳区荣获“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先进单位”称号、惠城区成功创建成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与此同时,2017年底,我市省教育强镇到期复评率达到83%(每四年复评一次),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新增省、市一级中小学校10所,省、市一级幼儿园104所,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拓展;高质量完成每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任务等。

三是2018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继续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继续坚持增优势、补短板、提内涵、强队伍,充分发挥“督政督学质量监测”功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已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纳入2018年工作重点,同时结合省教育强镇复评、现代化学校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督导评估等,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力争早日实现教育现代化标兵市目标。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中长,228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