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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8〕73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80073号的答复
赖连好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开云(中国)提高民办教师待遇从而促进惠州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建议第201800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一是为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促进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健康成长,加快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快速发展,2015年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开云(中国)大力促进民办教育规范优质特色发展意见的通知》(惠府办〔2015〕6号)。
二是为了进一步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各县(区)正在开展实行从教津贴的调研工作,研究制定本县(区)实施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暂行办法(已经出台政策的仲恺高新区和大亚湾区除外),保障落实当地民办学校教师的长期从教津贴,从而提高民办教师的社保待遇。各级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革要求,根据部门职责给予支持。
三是加强管理和考核。引导和监督民办学校依法保障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审批及退出约束机制,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将学校教师工资福利水平列入年审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责任。
四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对办学规范、依法保障教师工资福利的民办学校予以奖励。
五是继续保障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教师在免费体检、教师培训、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早已享受同等待遇)。
六是加强民办学校教师的人事管理。要求民办学校教师的人事关系统一由所属政府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其人事档案统一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七是积极选派公办学校优秀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及其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目前市直学校共向市直民办学校派出32名支教教师。
再次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今后继续为惠州教育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兴锐,226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