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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8〕81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26号提案的答复
吴国强委员: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办好学前教育,推进教育公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一、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一)现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从2011年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学前教育无论从质上,还是从量上,都有较大的提升。2011年,全市幼儿园384所,在园人数12.83万人;到2017年,全市幼儿园695所,在园人数22.48万人;2011年,全市市一级以上优质园56所,2017年达到272所。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695所,其中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占比76.98%;省一级幼儿园9所、市一级幼儿园263所;全市规范化幼儿园占比96.23%,全市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实现100%全覆盖。全市在园幼儿22.4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8.38%。
2011-2017年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汇总表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幼儿园总数 (单位:所) | 384 | 436 | 480 | 513 | 578 | 637 | 695 |
比上年增加数(单位:所) | 33 | 52 | 44 | 33 | 65 | 59 | 58 |
公办性质园数(单位:所) | 75 | 117 | 135 | 139 | 144 | 147 | 157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 (单位:所) | / | / | 143 | 167 | 312 | 354 | 378 |
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园占比 | 19.53% | 26.83% | 57.92% | 59.65% | 78.89% | 78.65% | 76.98% |
三年在园幼儿数 (单位:万人) | 12.83 | 14.47 | 16.31 | 17.58 | 19.37 | 20.72 | 22.48 |
比上年增加 | 1.39 | 1.64 | 1.84 | 1.27 | 1.79 | 1.35 | 1.76 |
入园率 | 88.09% | 94.20% | 96.10% | 98.20% | 98.31% | 98.38% | 98.38% |
教职工数 (单位:人) | 12061 | 14593 | 17341 | 18899 | 21207 | 23242 | 25628 |
比上年增加 (单位:人) | 1613 | 2532 | 2748 | 1558 | 2308 | 2035 | 2386 |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位供给比较紧张。国家从2011年实施“双独两孩”、2013 年“单独两孩”和2015年“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加上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学前学位需求增长迅速,据预测,今后学位需求将以7%-10%的速度增长。今后几年,我市每年需新增2万个新学位、新增60所幼儿园。
二是办园质量有待提升。目前我市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按上一年各县(区)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为上限来收取,收费标准普遍较低(约2500-4800元)。这导致了幼儿园的教师待遇不高,教师流动性大,幼儿园办学条件得不到很好的改善和提高。
三是公办幼儿园数量少。目前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157所,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导致群众入读公办幼儿园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每年招生期间都会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二、下一步工作
您提到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也正是我们教育部门一直努力的方向,下阶段我局将在继续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每年争取一定数量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移交给政府办成公办幼儿园。继续推进入读普惠性幼儿园补助工作,鼓励民办幼儿园按普惠性标准降低收费。
二是探索实施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对经过认定的、年检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县(区)政府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幼儿数,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各县(区)财政预算。
三是完善民办幼儿教师服务管理机制。探索民办幼儿教师长期从教补助办法,稳定民办幼儿教师队伍。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四是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由市人社局牵头,每年调查、统计我市各行业的各种类型企业,取得300多个工种的工资数据,经汇总、分析、整理和修正,形成当年度公布的《惠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当年度的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惠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作为非在编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探索建立公益普惠性幼儿园非在编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制度或其它补助机制。从2019年开始,对达到规范化等级以上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中有职称、有资格证、有一定年限的非在编教师给予一定的从教津贴。同时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学勇,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