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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8〕83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86号提案的答复
武彤彤委员: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多渠道开办幼儿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一、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一)现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从2011年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学前教育无论从质上,还是从量上,都有较大的提升。2011年,全市幼儿园384所,在园人数12.83万人;到2017年,全市幼儿园695所,在园人数22.48万人;2011年,全市市一级以上优质园56所,2017年达到272所。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695所,其中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占比76.98%;省一级幼儿园9所、市一级幼儿园263所;全市规范化幼儿园占比96.23%,全市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实现100%全覆盖。全市在园幼儿22.4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8.38%。
2011-2017年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汇总表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幼儿园总数 (单位:所) | 384 | 436 | 480 | 513 | 578 | 637 | 695 |
比上年增加数(单位:所) | 33 | 52 | 44 | 33 | 65 | 59 | 58 |
公办性质园数(单位:所) | 75 | 117 | 135 | 139 | 144 | 147 | 157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 (单位:所) | / | / | 143 | 167 | 312 | 354 | 378 |
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园占比 | 19.53% | 26.83% | 57.92% | 59.65% | 78.89% | 78.65% | 76.98% |
三年在园幼儿数 (单位:万人) | 12.83 | 14.47 | 16.31 | 17.58 | 19.37 | 20.72 | 22.48 |
比上年增加 | 1.39 | 1.64 | 1.84 | 1.27 | 1.79 | 1.35 | 1.76 |
入园率 | 88.09% | 94.20% | 96.10% | 98.20% | 98.31% | 98.38% | 98.38% |
教职工数 (单位:人) | 12061 | 14593 | 17341 | 18899 | 21207 | 23242 | 25628 |
比上年增加 (单位:人) | 1613 | 2532 | 2748 | 1558 | 2308 | 2035 | 2386 |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位供给比较紧张。国家从2011年实施“双独两孩”、2013 年“单独两孩”和2015年“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加上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学前学位需求增长迅速,据预测,今后学位需求将以7%-10%的速度增长。今后几年,我市每年需新增2万个新学位、新增60所幼儿园。
二是办园质量有待提升。目前我市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按上一年各县(区)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为上限来收取,收费标准普遍较低(约2500-4800元)。这导致了幼儿园的教师待遇不高,教师流动性大,幼儿园办学条件得不到很好的改善和提高。
三是公办幼儿园数量少。目前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157所,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导致群众入读公办幼儿园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每年招生期间都会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二、下阶段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总体目标
根据《惠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构建起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充分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一村一幼儿园”目标全面实现,乡村幼儿园办园条件进一步改善。公共财政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成本的学前教育运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二)具体目标
一是确保学位供给,保持较高毛入园率。2018-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幼儿园60所以上,每年新增学前教育学位2万个以上。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8.3%以上。
二是提高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力争达85%以上。
三是扩大规范化幼儿园覆盖面。到2020年,全市规范化幼儿园占比达95%以上。
四是继续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水平。到2020年,全面完成“一村一幼儿园”建设任务,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全市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五是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坚持公益普惠性原则,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所在县(区)政府接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后,应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六是提高学前教育保教队伍素质。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全市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比例达到85%以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培养一批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
七是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更加健全,教研指导责任区、“支教督教”制度全面落实;市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备1名以上专职学前教育教研员,指导各幼儿园开展常态化教科研活动,科学安排组织一日生活,避免“小学化”倾向。
八是全面提升幼儿园卫生保健质量。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各幼儿园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儿童健康生活。
(三)具体措施
一是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幼儿园审批制度,公开幼儿园办园标准和指引,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稳妥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改革。落实“一视同仁”要求,扶持非营利性和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政府仅收取划拨土地成本费用,切实保障幼儿园项目的用地;对通过购买或租用非教育用地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相关部门要在立项、报建、审批和验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贯彻落实《广东省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逐年认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县(区)要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和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是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落实《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在城镇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工程中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没有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新建和原有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要求建设、移交、举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三是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各县(区)健全机关、城镇街道办、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学勇,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