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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原议案第20180044号)的答复
时间:2018-12-26 16:07: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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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8〕84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原议案第20180044号)的答复

 

张莉兰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开云(中国)规范我市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一、全市幼儿园发展及收费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695所,其中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占比78.65%;省、市级优质园占比40.5%,规范化幼儿园占比96.23%。全市学前三年在园儿童24.7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8.38%。

考虑到我市不同县(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所以我市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收费标准以县(区)为单位:城镇幼儿园以幼儿园学年收费标准在上年度本县(区)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25%以下(包括25%)为参考数,农村幼儿园以幼儿园学年收费标准在上年度本县(区)农村人均纯收入25%以下(包括25%)为参考数,等级园(省一级、市一级、县区一级)普惠性收费标准可在此基础上分别按参考数的15%、10%、5%上浮。自实施《惠州市入读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方案》以来,每年对所有入读符合普惠性收费标准幼儿园的儿童按照每生每年400-1000元的标准实施资助。其中,大亚湾区2016年是每生每年600元;仲恺区2016年起对在园幼儿发放学前教育电子券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抵扣保教费。2014年全市共投入2378.13万元,资助困难家庭儿童3234人,补助在普惠性幼儿园入读儿童43609人。2015年全市共投入2292.4万元,资助困难家庭儿童3306人,补助在普惠性幼儿园入读儿童49045人。2016年全市共投入3126万元,资助困难家庭儿童5493人,补助在普惠性幼儿园入读儿童64397人。2017年全市共投入3498.4万元,资助困难家庭儿童14675人,补助在普惠性幼儿园入读儿童50773人。

二、上级部门开云(中国)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

根据我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要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管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一管理模式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最新印发的《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中再次予以明确。根据中央“放管服”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办幼儿园收费,市教育局将会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侧重加强对其收费行为的管理,例如收费事前告知以及做好明码标价公示等,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您提到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也正是我们教育部门一直努力的方向,下阶段我局将在继续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每年争取一定数量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移交给政府办成公办幼儿园。继续推进入读普惠性幼儿园补助工作,鼓励民办幼儿园按普惠性标准降低收费。

二是探索实施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对经过认定的、年检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县(区)政府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幼儿数,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各县(区)财政预算。

三是完善民办幼儿教师服务管理机制。探索民办幼儿教师长期从教补助办法,稳定民办幼儿教师队伍。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四是目前由惠州市教育局牵头制定的《惠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并提交市委深化领域改革领导小组,正等待上会讨论。根据《惠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指导,我局也草拟了《惠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教师长期从教津贴补助方案》和《惠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学勇,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