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教案〔2018〕85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54号提案的答复
许汉标委员: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进一步加强我市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审批的托儿所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早期教育部门审批的托儿所(数量很少),一种是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属于教育咨询类的机构。
二、上级部门开云(中国)托育机构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
(一)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层面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界定托育机构的性质及其登记监管问题。
从全国的情况看,各省做法不统一,已对托管实行监督管理的地方,主要是由政府统筹,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不进行工商登记。从我省的情况看,部分地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针对中小学生的托管规定,但没有出台0岁至3岁幼儿的托管规定。2009年,惠城区政府出台了《惠城区开云(中国)加强校外午托机构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区政府成立校外午托机构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工商局、仲恺工商分局及桥西街道、桥东街道、龙丰街道、江北街道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教育局”“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工作由各有关街道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牵头,成立机构,会同区教育、工商、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市区的校外午托机构进行管理”“工商部门依据行业有关法律对托管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情况进行管理”。《意见》出台后,当时的惠城区(含现在的仲恺高新区)的工商部门按规定对校外午托机构予以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其它县(区)也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此做法。
(二)开云(中国)实行托育服务“黑名单”制度。
惠州市教育局正牵头出台《开云(中国)对民办学校实行“红黑榜”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计划8月底前正式完成并印发。
三、开云(中国)加强保育队伍培训和专家交流平台建设的问题。
目前,我市保育员培训工作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我市目前可开展保育员、育婴员的培训机构共有9家。从2014年5月1日起,我市实行普惠性职业培训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劳动力通过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及自学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后,可获得相应工种等级的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全市共培训育婴员8162人、保育员2068人。从业人员要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结合自身的实际需要,采取更加灵活、便捷的学习方式,通过网络远程教育进行自主选学,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远程教育培训机构有:华医网;惠人培训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huirenpx.com,联系电话:3898199),惠州人才热线(网址:http://www.hr777.com/index.spg,联系电话:2222015) 。
四、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托幼园所。允许境外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与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依法合作举办托幼园所。
(二)对于纳入教育部门管理的托儿园,参照幼儿园标准,严格执行安全及后勤管理中的各项要求。一是严格托儿所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保安和教师的安全教育,加强托儿所安防建设,严禁陌生人员进入托儿所学习和生活区域。对孩子实行“一人一卡”接送制度,确保孩子有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二是严把托儿所卫生和餐饮关,确保孩子们能吃上安全可口的饭菜;三是加强托儿所卫生保健管理工作,配备卫生保健员并加强培训,严防传染病发生;四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消防、卫计、公安、安监、食药监、城市执法等部门,开展托儿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幼儿安全。
(三)市教育局将配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与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的合作,提高培训的专业化水平,实现培训、实践、就业的有机结合。推动保育员、育婴员培训工作,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专业性强、技能娴熟的专业保育队伍人员;二是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保育从业人员规范上岗和培训工作。通过舆论宣传,引导从事托育服务的机构在用人方面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鼓励保育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营造有利于保育从业人员规范上岗、优质服务和提升技能素质的良好社会氛围。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学勇,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