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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8〕87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原议案第20180023号)的答复
林初明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开云(中国)解决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面临主要问题的议案》(议案转建议第20180023号)收悉。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您领衔提出的《开云(中国)解决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面临主要问题的议案》(议案转建议第20180023号)被列为今年的重点建议,交由我局主办,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惠城区政府、惠阳区政府、惠东县政府、博罗县政府、龙门县政府、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和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会办。市政府高度重视,由胡建斌常务副市长领办,并成立了该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现结合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意见,答复如下:
一、目前惠州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一)现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从2011年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学前教育无论从质上,还是从量上,都有较大的提升。2011年全市幼儿园384所、在园人数12.83万人,到2017年全市幼儿园695所,在园人数22.48万人;2011年全市市一级以上优质园56所,2017年达到272所。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695所,其中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占比76.98%;省一级幼儿园有9所、市一级幼儿园有263所;全市规范化幼儿园占比96.23%,全市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实现100%全覆盖。全市在园幼儿22.4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8.38%。
2011-2017年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汇总表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幼儿园总数 (单位:所) | 384 | 436 | 480 | 513 | 578 | 637 | 695 |
比上年增加数(单位:所) | 33 | 52 | 44 | 33 | 65 | 59 | 58 |
公办性质园数(单位:所) | 75 | 117 | 135 | 139 | 144 | 147 | 157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 (单位:所) | / | / | 143 | 167 | 312 | 354 | 378 |
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园占比 | 19.53% | 26.83% | 57.92% | 59.65% | 78.89% | 78.65% | 76.98% |
三年在园幼儿数 (单位:万人) | 12.83 | 14.47 | 16.31 | 17.58 | 19.37 | 20.72 | 22.48 |
比上年增加 | 1.39 | 1.64 | 1.84 | 1.27 | 1.79 | 1.35 | 1.76 |
入园率 | 88.09% | 94.20% | 96.10% | 98.20% | 98.31% | 98.38% | 98.38% |
教职工数 (单位:人) | 12061 | 14593 | 17341 | 18899 | 21207 | 23242 | 25628 |
比上年增加 (单位:人) | 1613 | 2532 | 2748 | 1558 | 2308 | 2035 | 2386 |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位供给比较紧张。国家从2011年实施“双独两孩”、2013 年“单独两孩”和2015年“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加上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学前学位需求增长迅速,据预测,今后学位需求将以7%-10%的速度增长。今后几年,我市每年需新增2万个新学位,需新增60所幼儿园。
二是办园质量有待提升。目前我市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按上一年各县(区)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为上限来收取,收费标准普遍较低(约2500-4800元)。这导致了幼儿园的教师待遇不高,教师流动性大,幼儿园办学条件得不到很好的改善和提高。
三是公办幼儿园数量少。目前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157所,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导致群众入读公办幼儿园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每年招生期间,都会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理顺市、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单位职责,统筹解决我市学前教育目前面临的民办幼儿园用地规划、幼儿园消防审批、规范收费管理、公办园机构编制、幼儿教师严重缺口等突出问题,科学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实现学前教育发展与社会经济和全市教育发展相协调,不断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任务
到2020年,构建起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充分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大力推进镇、村幼儿园建设,到2020年底,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公共财政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成本的学前教育运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1.2018年9月底前出台实施《惠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不断提高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2.以县(区)为单位,科学编制《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保障学前学位供给。2018-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幼儿园60所以上,每年新增学前教育学位2万个以上。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
3.推进学前教育体制改革,激发动力。一是逐步提高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二是扩大规范化幼儿园的覆盖面; 三是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工作;四是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五是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4.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遴选设立一定数量的“名园长”工作室,引领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探索推行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支教”“督教”,促进民办幼儿园优质普惠发展。将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纳入市和县(区)年度培训计划。
5.加强学前教育督导检查,提升城乡学前教育保教保育质量。市和县(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发展学前教育专项督查机制和问责机制,扎实开展幼儿园年检工作。将民办幼儿园考核纳入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红黑榜”管理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统筹解决学前教育用地,增加学前学位供给。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开云(中国)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要求和《开云(中国)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五十一条“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新建、扩建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供给土地”相关规定,将学前教育用地纳入用地规划,认真研究编制各县(区)《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各县(区)城乡规划部门要将幼儿园建设布局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切实保障幼儿园项目的用地,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制定各县(区)增加学前学位供给的指导性目标,综合考虑全市和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模增长趋势,对未来三年全市幼儿园建设任务进行分解,作为各县(区)发展学前教育的指导性目标(见下表)。
2018-2020年惠州市幼儿园建设计划表(单位:所) | |||||
县(区)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幼儿园总数 | 计划新增 幼儿园数 | 计划新增 幼儿园数 | 计划新增 幼儿园数 | ||
惠城区 | 233 | 21-24 | 21-24 | 21-24 | |
惠阳区 | 122 | 8-10 | 8-10 | 8-10 | |
惠东县 | 94 | 7-8 | 6-7 | 5-6 | |
博罗县 | 127 | 6-8 | 6-8 | 6-8 | |
龙门县 | 33 | 2-3 | 2-3 | 2-3 | |
大亚湾区 | 27 | 2 | 2-3 | 3-4 | |
仲恺区 | 59 | 6-8 | 6-8 | 6-8 | |
全市 | 695 | 52-63 | 51-63 | 51-63 |
6月,各县(区)政府完成调查摸底和人口、出生率等信息收集工作;8月,完成规划文本编制工作;10月,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及规划文本修改工作;11月底前批复实施县(区)级规划。
(二)出台非教育用地举办幼儿园消防验收指导方案。
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开云(中国)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公规〔2018〕2号)要求,开展专题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利用工业用房等非教育用地举办幼儿园的消防验收问题。建设单位在申报幼儿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时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相关消防审批手续。确实无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开云(中国)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公规〔201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及地方消防标准文件的要求执行。
8月前完成情况调研;10月底前制定幼儿园的消防验收工作指导方案。
(三)进一步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根据《惠州市进一步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实施方案》(惠府函〔2017〕227号)要求,为实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80%以上的目标,各县(区)要逐步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协商机制,及时调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缩小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差距,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发展。结合本地各类幼儿园的运营成本、政府投入、等级情况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分层次协商制定各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如设定调费年限为2-3个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主管部门监管。
12月前,完成对幼儿园办学成本的核算(成本核算由发改部门牵头负责),研究制定普惠性幼儿园收费协商机制,设定不同档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上限标准。
(四)解决公办幼儿园机构和教师编制问题。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根据《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粤教基〔2017〕14号)要求,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对新增公办幼儿园和目前收回后由镇(街)举办的公办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和核定编制,按照核定编制及时补充配足公办幼儿园教师。
10月前,完成公办园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摸底调研,完成全市公办园事业单位登记情况调研;12月前,研究制定对公办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和核定编制工作方案。
(五)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市人社局配合。每年由市人社局调查、统计我市各行业的各种类型企业,取得300多个工种的工资数据,经汇总、分析、整理和修正,形成当年度公布的《惠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价位》和当年度的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惠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作为非在编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探索建立公益普惠性幼儿园非在编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制度或其他补助机制。同时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10月前,由各县(区)完成幼儿园教师工资情况摸底调研;12月前,由各县(区)研究出台幼儿园教师薪酬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公益普惠性幼儿园非在编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制度或其他补助机制的工作方案。
四、目前工作成效
截至2018年8月底,全市共有幼儿园741所,比2017年增加4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80所,比2017年增加45所;等级园280所,比2017年增加8所;规范化幼儿园715所,比2017年增加48所;全市学前三年在园儿童23.8万人,比2017年增加13200个;学前三年入园率98.38%,超过省要求的98%目标。
根据中央和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我局已制订好《惠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送审稿)。今年内,全市会完成新增幼儿园60所以上,新增学前学位2万个以上的目标。现已完成新增幼儿园46所、新增学前学位14625个,有效缓解了入园难的问题。
今年7月初,我局召开全市2018-2020每年新增60所幼儿园的学前专项会议,专门推进各县区幼儿园建设的进度,会上还决定采取每月通报的方式,督查该项工作的进度。8月初,我局已向市政府提交了《惠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教师长期从教社保津贴补助资金测算说明》和《惠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补助资金测算说明》,目前我局正在积极推进这两项资金的研究和落实。8月底,我局召开全市学前会议,专项推进各县区《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3)》的进度,预计10月初各县区均能完成该专项规划。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为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成立该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吕小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袁清山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吴清环 市编办副主任
杨意青 市发改局副局长
洪春声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陈益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谭建辉 市人社局副局长
邓 力 市国土局副局长
操朝锋 市住建局总规划师
钟文宇 惠城区常委、统战部长
叶茂庭 惠阳区副区长
杨伟斌 惠东县副县长
张建光 博罗县常委、宣传部部长
罗光少 龙门县政府副县长
杨远辉 大亚湾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 颂 仲恺高新区常委、宣教文卫办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按计划推进落实各项办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袁清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市教育局要充分发挥主办单位的领头作用,牵头组织和实施好办理方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办理方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办,保质完成。
加强重点建议的督查督办工作,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市政府督查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会办单位要将办理进展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学勇,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