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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19006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9-12-05 11:20:51 来源:惠州市教育局

 

                                     

致公党惠州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普及我市中小学生游泳技能的建议》(提案第20190065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通过采取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健全安全工作机制等做法,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连续呈下降趋势,尤其是学生溺水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不可否认的是,溺水仍然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因此,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普及游泳技能是预防溺水的有效手段。

为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加强防范溺水安全教育,2017年我市学校普及游泳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研究,形成了《开云(中国)逐步提升全市中小学生游泳技能的调查报告》2018年6月,我局转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进一步加强普及游泳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8〕124号),提出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生人人学会游泳的目标。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普及学生游泳教学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学校、家庭、部门社会共同努力。

一、基本情况

1.我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515所,在校学生124万多人,全市教职工数(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中职技工、普通高校)9万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7万人。

2.全市中小学生掌握游泳技能情况:经抽查统计,义务教育阶段不会游泳学生人数占比高于50%。

3.全市中小学校游泳场馆建设情况:中小学校游泳场馆共有18个,其中,惠城区12个、惠阳区1个、惠东县2个、博罗县2个、龙门县0个、大亚湾区0个、仲恺区1个。

4.全市学校游泳专业教师、游泳教练情况:全市游泳专业教师共59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根据学校游泳场馆和游泳师资情况,我市已把游泳常识课列入体育必修课,开展游泳常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让学生掌握必要的游泳自救方法和自救技能,提高生存能力。教育学生不能私自到江河、湖泊进行游泳,必须由家长带领到正规的游泳场所学习游泳。

二是通过校讯通、家长会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游泳技能和安全的重视,引导学生家长在节假日和暑期利用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对小孩进行游泳技能培训。

三是将游泳池建设纳入新建中小学校规划当中

四是要求具备泳池的学校与有资质的游泳机构合作,对学生进行游泳技能的培训,并在节假日定时、定点向学生开放。

五是以惠阳区为试点,从2018年开始对辖区学生进行游泳技能普及工作,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向全市推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实行中考体育改革,将游泳纳入中考体育选考项目,考虑学生能自主游完一定距离即可给予满分,从而激发学生学习游泳的积极性。

二是每年设立不同组别的中小学生游泳比赛,提高游泳在学校和社会的影响力。

三是鼓励学校向社会募捐或求赞助,合作建设游泳池,采取“以租养池”的办法,如双休日、节假日承包给社会专营机构作为培训游泳池,教学期间由学校利用作为教学游泳基地,游泳池的相关费用由承包者承担。

四是引导支持游泳专业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租用可拆装游泳池,到无游泳池的乡镇针对学生开展游泳教学,空余时间也可向社会开放。

五是加强游泳师资和相关人员培训,逐步规范游泳教学训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游泳社会指导员、教练员、救生员培训,逐步充实游泳师资队伍。

六是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学校游泳硬件建设投入。开展游泳教育教学所需经费纳入各校年度预算。

七是及时总结惠阳试点区经验,遵循“抓住源头、逐步提高;政府引导、以奖代补;多方协同、形成合力”的原则,适时向全市推广。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学生游泳教育,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学生共同努力与支持,下一步仍需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与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19年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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