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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9〕55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90051号的答复
占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学前教育的建议》(建议第20190051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现根据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开云(中国)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公办幼儿园建设问题。为加强住宅项目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设施建设管理,我市拟订了《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草案),目前该办法已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我市还印发了《惠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文件措施以来,基本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各县(区)科学编制《幼儿园专项规划(2018—2035)》,制定2018-2022年近期规划。同时,我市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设立与管理,严格按《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精神开展移交工作,2018年以来,移交我市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超过20所,下阶段公益普惠性资源将进一步扩大。
二、开云(中国)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范畴的问题
目前,我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列入年度社会发展计划,加快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我市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改善学前教育园区环境,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解决适龄幼儿园入园需求,促进适龄幼儿全面入园。下阶段,我市将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范畴,通过加大生均补助等措施,不断提高学前三年入园占比。
三、开云(中国)建议调整收费管理政策的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我省从2016年10月开始,不再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施备案管理。我市只对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办园机构自主制定,实行市场调节。根据我市对全市民办幼儿园办学收费和成本的初步调查,我市民办幼儿园的成本和收费确实在逐年上涨,给幼儿家长带来较重负担。下一步,我市将探索幼儿园收费监管机制,在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同时,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合理定价,规范收费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聪,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