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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9〕53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原议案第20190004号)的答复
刘玲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进一步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议案》(议案转建议第20190004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近年来,将学前教育相关服务和保障项目列入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予以保障。我市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推进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发展,通过实施“发展第一、二、三期学前教育计划”等措施,不断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了学前教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均衡、更可持续的发展。
一、开云(中国)把好幼师“进园关”问题
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多方监管,把好幼师“进园关”。一是通过开展对幼儿园的年度检查,建立健全用人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办园行为,做到依法治园。二是强化办园质量社会评价。如,惠城区通过制定并落实《惠州市惠城区幼儿园办园质量社会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发挥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该区幼儿园保教质量的评价、监督作用,促进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质量。三是各县(区)全面推行办园行为公示制度,设计统一公示内容的标准,对幼儿园的师资人数、核定规模、现有规模等进行公示,让社会各界对幼儿园有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发挥社会各界对幼儿园的监督作用。
二、开云(中国)提升学前教育师资质量、加强幼师职业道德教育的问题
我市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提升幼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在学历提升和持证上岗方面,一是鼓励教师提升学历(大专或以上毕业)。二是加强教师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三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在专业水平师德建设方面,一是成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各片区通过教研活动、经验交流、结对帮扶等形式,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区域教研与园本教研,促进行业自律自治,达到共同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讲师团”的作用,面向园长、副园长,骨干教师、新教师、保健员、后勤等各岗各类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培训。三是开展德育园长大赛、“我是幼儿教师”演讲比赛等活动,以活动促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提升。
三、开云(中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幼教事业,解决幼教资源短缺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县(区)根据实际及时修订政策和规定,如,惠城区印发了《惠城区幼儿园管理规定》(惠城府办〔2018〕6号),积极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幼儿园。
四、开云(中国)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其它问题
我市已全面实施《惠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大力推动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管理,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等举措,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位供给。二是完善幼儿园监管机制。规范学前教育从业资格管理,加强民办幼儿园保教工作指导,全面提升办园质量。三是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今年我市已建立全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从2019年起,全市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300元,2020年和2021年,全市按每生每年100元的幅度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按照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给予一致的经费补助。各级财政将按照教育事权的划分,在预算内足额安排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支持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通过政策引导,优先安排幼儿园管理人员编制,探索建立幼儿教师从教津贴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进一步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幼儿园举办方式,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和建立合理的受教育者付费机制,激发社会力量的办学积极性,并通过加强行业管理、绩效考核、幼师培训和严格执行学前教育持证上岗制度等方式,促进各类幼儿园的规范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聪,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