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惠市教案〔2019〕48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190082号提案的答复
冯素娟委员: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在我市小学开设书法课程的建议》(提案第20190082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小学素质教育和传统文化传承的关注、关心和支持!现根据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开云(中国)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 号)和《教育部开云(中国)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 号)精神,通过多种方式开设书法课(硬笔书写和毛笔书写)。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同时结合美术、艺术课程和地方、校本课程开展。其中,小学 1-6 年级语文课每天安排不少于 10 分钟的硬笔书写时间,3-6 年级每周安排 40 分钟用于毛笔字学习;初中阶段每周安排 45 分钟的书法课;普通高中可选修美术书法课或在语文课设置书法选修课。
但是,我们对书法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书法教育落实的效果还不够好,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学生书写水平严重下降,提笔忘字、写错别字的现象明显增多”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考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做好在我市中小学尤其是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落实工作。
一、 思想重视,提高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认识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和学习方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一些学校的写字教学和书法教育也有所弱化。为此,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让人们尤其是中小学师生认识到,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品质,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让各中小学校充分认识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好《教育部开云(中国)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 号)和《教育部开云(中国)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 号)精神,将书法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书法教育。
二、 建设队伍,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书法教师
一是要求各县(区)除了根据需要从师范院校招聘专业的书法教师外,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应将书写能力作为招聘教师尤其是招聘语文教师考查的内容。二是鼓励中小学校根据需要,聘请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三是将教师书法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市教育局每年至少安排一个批次,各县(区)也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书法教师的培训,并抓好全体教师的书法基本功训练,逐步提高教师书写技能、书法欣赏水平和书法教育教学能力。要努力让中小学语文教师做到能兼教书法。
三、 创造条件,提供书法教育必要的保障
鼓励学校在经费、场地上给予书法教育支持,并提供必需的保障。比如配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辅助资料,逐步完备教育教学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设置专用书法教室。鼓励书法教育基础较好的学校创造条件建立学校书法教育基地,县(区)教育局发挥基地学校辐射带动、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的平台作用,带动书法教育积极有效开展。
四、 营造氛围,开展书法竞赛和展示以及教研活动
一是市、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每年举办面向全体学生的作业和书法作品的展示活动,举行“师生书法艺术比赛”等各类主题的书法比赛等活动。二是鼓励中小学校通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专题讲座、艺术文化节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练字热情,丰富学校书法教育的文化内涵。三是市、县(区)教育局教科院(教研室)组织推进中小学书法“教学法”的研究,为书法老师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加大教学研究的力度和深度,促进书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纳入评价,建立引领师生书法教育学习的长效机制
一是市、县(区)教育局将书法课纳入中小学语文课课程监测体系,进一步督促各学校合理安排书法教学进度,严格落实课程方案。二是中小学校将学生平时参与书法教学活动所表现出的兴趣、态度、交流能力和期末学生书面作品考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原则上采用等级制。三是鼓励学校在各学科考试中探索设置卷面分。条件成熟时,全市中考在各学科探索设置卷面分。
再次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文胜,2280733。